第77章 转起来了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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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没什么钱,又不是什么王氏子弟呢?”,吕布有些郁闷,怎么买个马都有这么多门道。

        “那就从军去,选上骑士,官府白送你!”,公子哥答道。

        只是要拿命去换而已。

        边郡子弟确实容易选上骑士,其中良家子出身的甚至有机会被调去雒阳加入羽林军。

        作为本地人,他们对家乡和周边胡人的地理风情知根知底,加之骑射俱佳,一旦保家卫国,就是边军的中坚力量。

        从军的条件也很简单,只要满足弓马娴熟即可。

        其中弓箭是最为重要的作战手段,也是边军主要的日常训练内容,每年秋天会举行一次射箭考试,称为“秋射”或者“都试”,一般在八月中举行。

        射试要在十二支箭中命中六支才算合格,称为“程”或者“当”;低于这个数字则需要解释,称作“爰书”;射中六次以上的,便在考绩上记“劳”,每超出一箭记劳十五日,积劳可得升迁。

        马他搞不到,弓箭还是好弄的。

        从此,吕布出门放牧时,身上会带上弓箭。

        他在很多事情上都有天赋,这很不公平。

        比如炸裂的身体天赋,比如超出常人的时间.这方面,具体的可以去问严氏,毕竟男人不能自吹自擂。

        但射箭上的天赋之高,实在是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

        起初他放牧回家,偶尔带回来羚羊和狍子这种草原上常见的猎物,妻子严氏对此表示很开心,家里不仅从此不缺吃的,还多有剩余。

        自吕玲绮断奶开始,就没缺过肉吃。

        随着几年,吕布越发熟悉这项技艺,事情很快就发展到,他所到之处,目视范围内的猎物全部无处可逃,能活下来的唯一原因就是他实在装不下了。

        他带回家的东西逐渐稀奇古怪起来。

        比如一只身子洞穿的鹰。

        “这玩意有啥用?”严氏问他。

        “给妹妹玩吧。”,吕布默默把死鹰放在吕玲绮手上。

        “那这个呢?”,严氏又指着一条尾巴被钉住,还在吐信子的蛇,“也是给妹妹玩的?”

        “我玩,我玩”,吕布陪着笑把蛇装进袋子里。

        他看起来大体上还是个少年的样子,只是开始长出浅浅的青胡茬。

        此时的牧民吕布已经是县里个小有名气的猎人,只要日子这样继续过下去,存够钱买匹不错的马看起来并不是一件遥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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