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轻轻呼了口气,她最大的秘密已被堪破,李玄慈这样的人,狡辩也好,抵赖也罢,都不管用,何况她如今还赤身裸体,自己这身子就是证据,
半点没有余地。
“你现在抓住我的大秘密了,心中得意得很吧。”十六干脆说了老实话,反正她本来就既不擅长也不喜欢弯弯肠子。
“那你打算怎么办?”她问道,随即又自答,“杀了我?你没有这样蠢。”
“折磨我?你若想,早这样做了。”
“那便只剩一项,拿捏我。”
“那我就任你拿捏好了,我本来也就没什么志气,以前也是听师父的,遇到你后,本来也一直就在手心里被你拿捏。”
“又何必杀我呢?”
十六眼神看向他,亮得和星子一样,褪去了慌乱和绝望,只剩下一片坦荡荡的直白。
李玄慈那双漂亮的眼睛定定锁着她,良久,山水墨一样的眼尾微微弯了起来,眸子里满是罕见的愉悦。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
直到这一刻,李玄慈才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屡屡放过这个不起眼的小道士。
对他来说,一切都来得太容易,开心了一掷千金,不痛快了便杀人,这世上没有他想要却不能得的东西。
太容易了,便无趣了,让人发腻。
第一次去皇家围猎时,当他的箭射进猛兽的身体,当它们被困在陷阱里咆哮,当它们终于力竭而疲惫下来,终于低下头颅,那种征服的快感,令幼
小的他十分沉迷。
可也没用多久,李玄慈就发现,所谓猛兽,不过是早早赶进围场,被驱赶着供贵人实现虚名的玩意罢了。
当它们被关进笼子,就更加无趣,拔掉了利爪和尖牙,和乖顺的猫犬,没什么区别。
他从那时,便厌倦了打猎,后来又迷上杀人,至少人的反抗,要更有意思些,不过很快,看脑袋咕噜咕噜滚地,也不够痛快了。
而如今,他阴差阳错和这么一个荒唐的小道士种了同命结。
杀不掉、动不了,他不能像往常一样,一刀便能痛快地了结。
他只能看着这个小道士耍无赖,有几分小聪明,却又贪吃,一会儿一个主意,有时满肚子心思,有时又直通通一根肠子。
说善非善,说奸不奸,竟也将他糊弄了这么长时间。
就像那从笼中逃窜的猎物,他总是忍不住等它多逃一会儿,再在最后一刻,要了它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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