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放开了寻常百姓经商的门槛,打破了商户的垄断。”
“另一方面,又杜绝了各地官府重复收税的问题。”
“老实说,商户们的实际税赋未见得增加,也许还有减少。”
在此之前,大明的税赋虽然很低,可征收却十分混乱。
地方官府到处设卡收税。
每过一个地方,就可能被收一次。
看似很轻的税,便变得重。
实际上,这些地方官府收的“过路商税”,大多数都没有进入大明国库。
若说全部贪污了,那也不是。
老朱反贪严厉,洪武年间的官员,还没有这么大的胆子。
只是收过路商税这件事本身,就需要雇佣大量的人力。
而收上钱之后,地方官府便拿着这笔钱,去聘请更多的人,做这事,做那事。
甭管有没有用。
任何官府,都是倾向于不断的扩充衙门和机构的。
没有事做就找点事。
各种文件,开会,点卯……
何况,人浮于事,也是惯例。
即令后世科技文明时代,地方官府的扩充倾向,也是难以抑制的。
朝廷必须通过强制限定编制名额,通过一道又一道行政命令,责令地方官府不断裁员,减员……
仍然只是勉强控制住官僚机构不拼命膨胀而已。
若是朝廷不强制管着,放开口子的话,很多地方官府能迅速将编制人员扩充几倍,几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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