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剿抚宜并举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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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化他们使队列出现缝隙,才方便官府瓦解其斗志。

        然后对采矿业的不公现象、过度压榨迅速出台法律或补充规定予以禁止或限制。所谓一手是棍棒,一手是大米和温暖的铺盖。

        官府的招抚不能是一味退让,该有两手准备,便能很快让矿徒们自己清除内部的鼓噪者,迅速镇静下来等待官府下一步的安抚。”

        “怎么叫大米和温暖的铺盖?你是说他们要什么我们就答应什么?”

        “不,不是简单的让步,是谈话。耐心交谈、聆听他们起事背后有哪些故事,什么原因使他们不得不走这条路,为什么那些矿监和工头能煽动他们?”

        李丹说着摊开两手:“这边是军事压力,这边是法权、治权,这是朝廷手里的法宝,用来平衡下面各阶层间的关系。

        哪个阶层独大对朝廷都是威胁,便要用这法宝该压的压、该治的治!”

        “军权、法权和治权……?”赵重弼喃喃地重复,微微点头,眼里是恍然了悟的神色。

        “比如矿主、监工阶层势力太大,那就要通过立法用法律来约束他们的行为不过分,过分了就要动用治权施加管理,或动用武力镇压。

        让他们有限制、有规矩,不敢无法无天地压榨和剥削矿工,按照法令逐渐改善矿工包括刑徒在内的待遇和生活。

        摆明矿工的最低生活条件、薪饷条件、生老病死的基础保障。

        对矿主经营每年进行审查、核实并分级,级别好的可以有税收减免、新矿开采优先权等,级别不好的要罚,甚至歇业整顿。

        迫使矿主们让出利益来减轻工人阶层的不满,而不是随他们心意地将这不满通过闹事、造反来转嫁或发泄。

        朝廷付出的是文书、法令、治理,出钱让利的却不是国库而是矿主阶层。”

        “妙啊!如此,朝廷只需管住矿主、矿监、工头,矿乱自然可以消弭?”

        “非也!”李丹笑着摆手:“治理要全面,既然是立法治理采矿行业乱象,自然也要对矿工、刑徒的行为有所约束,不能只偏一面。

        为政者,要在公平!

        纵观历史,任何成功的变革和举措,背后必有两件支柱支撑,缺一不可。”

        “哦?”赵重弼身体前倾,问:“哪两件?”

        “法律和监察。”

        “法律、监察……。”赵重弼嘴里反复默念这八个字,微微点头。

        “相关法律是执行的依据,无法可依既让执行者不知所措、无据无凭,同时也给了不法者钻空子的机会。

        监察办法则说明执行者的责任、执行结果由谁、且如何进行监督,又如何奖优罚劣,甚至如何惩治不法!

        像委任矿监这种事情,就是没有法律,派了群内监下来,以为皇家奴才必定好用,不料适得其反的典型。

        而地方上抵触是一方面,没有法律依据和监督权限,最后导致情况失控,是个很大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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