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聪明的布政使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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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宪哲应邀在渭南待了四天,和李丹共同起草了《陕西税收征缴管理办法》和《完税证明使用范围与规则》这两个文件,破天荒地规定:

        受帝国保护之乡民及外藩侨民有纳税的义务。第一次将纳税与民权联系起来。

        虽然李丹明白这离真正意义上的民权还有十万八千里,但这个法规是开端,未来会评价它为一切民权开启了大门!

        根据这两部法规文件,完税的乡民、侨民才可以得到帝国陕西政府的保护,在法律上与其他人有相同的权益。也就是说,你要是不完税,对不起!!

        官司打不过因为官府不会支持你,买卖没法做因为行会不接纳你;

        关口过不去因为县里不会给你开出路引,住店不能留宿因为你在本省滞留一年了却没交税店家不敢留;

        甚至爹娘死了都拿不到遗产,因为你还没把以前的税补完。

        那么穷苦的人是不是没有出路了?也不是,《规则》宣布你可以申请为官府做义工,按时薪抵偿税务。

        比如参加道路、桥梁、建筑工程,把你欠的税金和公家供给的伙食费、住宿费加在一起,计算出应该做多少时辰的义工,然后户房会将你的信息转给工房来安排工作。

        当年的时辰数要在当年用完,用完了才能拿到完税证明。当然,中间有钱或实物时补缴也是可以的。

        如果当年这个时辰数没能用完就算欠缴,欠税人需要到县兵房报到并服劳役,服满积欠的时辰数为止。劳役是强制拘束形式,可就不比义工还能回家探视那么轻松了。

        这两个文件还有个重大变化,原先为了促进纸钞流通,避免用钱。

        官府强行要求纳税必须使用本朝发行的纸钞,现在规定则放开,用钞、钱、实物均可。

        开始伍宪哲很不理解这个变化,直到李丹耐心、细致地向他做了解释,并给他看辽钞的样品之后他才恍然大悟,欣然同意了这条。

        他们花了一天时间逐条讨论,直到每条都搞得通透,伍宪哲才兴冲冲地带着文本回到西安,连家门都未进便赶去蒋存理府上。

        蒋存理细细看过文件震骇得说不出话来:“这、这,和盛兄可都看过了??”

        “不仅看过,而且是与李右参一起商议起草的。你看,这是下官的亲笔誊写呵!!”

        “嘶!”蒋存理深深皱眉。

        “一得兄可是觉得太吃惊?”伍宪哲微笑问。

        “岂止吃惊,简直震惊!”蒋存理脸上说不出什么表情,他又不好说这钦差是不是要疯了,想想抬头问:“左参大人怎么看这两个法规呢??”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伍宪哲晃着脑袋说:“这个以完税做引子的主意简直绝妙,看上去和钞币之事毫不搭界,却暗里处处为推行新钞做着准备。”

        说着他给蒋存理做了番详细讲解,然后说:“接下来李右参的意思是做一套与辽宁相仿的法规,如《银行法》、《银钞准备金制度》、《银钞发行与管理条例》等。

        李右参的原话是:新政推动法律先行,如商鞅变法于前,才有秦地变貌于后。有法可依方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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