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这几天的行车。
开办废品店的本钱,已经攒得差不多了,可以开始筹办了。
刚骑着双人自行车走到机务段门口,就看到王大奎骑着自行车狂奔而来。
就看到王大奎骑着自行车风风火火的赶过来。
“爱国哥,我下午亲自盯着刘长义,那小子的钱花干净了,从家里搬了一个大座钟,倒信托商店换了钱,现在正跟人,在正阳门的小酒馆里喝酒。”
“我估摸着他们喝了酒,就该去耍钱了。”
“走,你先回去换身干净衣服,咱们今天收拾了刘长义。”
等了七八天,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自然不能放过。
李爱国骑上自行车,直奔王大奎家。
王大奎哪里有什么好衣服啊。
唯一的一件中山装已经洗的泛白,穿上之后,就是个穷酸。
“这样不行,来,你穿我的衣服。”
一件崭新的白衬衫,一条米黄色裤子,一双油光锃亮的皮鞋。
嗯……光鲜亮丽。
麻利的把这几件衣物套在身上,这货顿时变的人模狗样起来。
李爱国换上王大奎的劳动布裤子,棕色麻布衬衫,显得有点小,走起路来有些别扭。
不过没关系。
今天的主角是王大奎。
这小子穿上这身行头,再配上他那张憨厚的脸庞,就是上好的肥羊。
李爱国打量了几眼肥气逼人的王大奎,满意的点点头。
拿出两张五块钱塞到他手上,又把打火机递到他手里。
“这钱你揣兜里,打火机等会拿出来,惊瞎他们的狗眼。”
王大奎震惊着李爱国的手笔:“钱就算了,我也看刘长义那孙贼不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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