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一首歌的伏笔
翌日,秦风醒来的时候稍微一动,耳旁便传来女孩子的哼唧和嘤咛。
他猛然翻身坐起来,才注意到手臂压到了王安若的头发,后者动了动脖子便被扯到,也睁开了朦胧的双眼。
“你醒了。”秦风有些歉意地说道:“弄疼你了吧?”
王安若往下缩了缩身子,扯来被子挡住自己的脸颊,只露了一双眼睛在外面,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头发不疼,”她红着脸说道:“但也就只有头发不疼了。”
一句话给秦风弄得堂堂七尺男儿居然有些尴尬,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哪怕在女人堆里再游刃有余的男人,在自己真心喜欢的女人面前也是羞赧的,如初春的柳芽。
秦风能在观海市名媛圈里好几年都片叶不沾身,要诀就在不走心。
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面对那些不喜欢还往自己身上贴的,从来都是信手拈来。
只要能过得去良心这道坎,
“我去给你做早饭。”他一下子爬起来穿好衣服,灰溜溜去了厨房。
王安若看着他逃似的背影轻笑着觉得有趣,什么时候见过事事都稳重的秦风这般模样过?
闲聊的时候腹有诗书,工作的时候得心应手,王安若用手撑着头,聆听着厨房里传来菜刀与案板的接吻声,心想这个男人还有多少样子是自己没见过的?
她可一点都不着急。
有几十年的时间去慢慢探索的。
正巧秦风也有这个意思。
“粥喝的惯吗?”
秦风剥了个鸡蛋放到王安若面前。
“嗯,比外面买的好喝多了。”王安若轻轻吹着热粥,小口抿着喝,像怕烫的小猫:“比大柳树下的那家早餐店还好喝。”
她说的是小时候上学路上的早餐店,夫妻俩都四十来岁,给路过的孩子做早餐。
小时候的事她跟秦风说过的,说那是她印象中最好吃的早点了,有童年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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