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觉得分成太低了吗?”洪韬推了推眼镜,解释道:“三七分成,看似公司占比很多,但你可以算一笔账。由公司出面帮你谈的价格,肯定比你自己谈下来的价格,要高很多。其次,公司花钱帮你推广、以及公司的各种渠道,也是很大一笔开支。”
“所以即便分成公司占了大头,你到手的收入,并不会降低多少。”
“而且,你也可以去打听下行情。国内几家顶尖的音乐公司,给新的词曲作者开出的条件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再次感谢洪导的好意。不过我现在还是在校大学生,目前并不打算加入公司。至少,在毕业之前,我不会考虑。”林夕说的比较委婉,但态度却是很坚决。
三七分成。
在他看来,是绝对不可能接受的。
或许,一般的新人词曲作家,在签约大公司的时候,不得不签订这样的合同,甚至还会很高兴。
就像洪韬说的那样。
加入大公司后,身份地位就不一样了,公司不但会花钱推销你的作品,而且还可以利用公司的各种渠道。
这些附加价值加起来,拿新人高的分成并无不可。
可对于林夕而言,他其实并不是什么新人!
他背后,有着一整个世界的优秀的文艺作品积累!
不需要大公司的平台,也不需要花多少钱去推销。
只要有合适的机会,这些优秀的作品,都能够绽放出夺目的光彩!
所以新时代看似优秀的待遇,对他而言一文不值。
而且。
除了分成之外,加入这些大公司,也相当于签了卖身契。
到时候公司给自己安排什么任务,要怎么处理自己的歌,或者要把自己的歌卖给谁,他都是没办法抗拒的!
刚才洪韬的话也说得很清楚了。
歌曲的版权在林夕手上,但是经营权却是在公司手里的。
也就是说,林夕可以决定自己的歌卖给谁,公司也同样可以决定。
看似是双方公平,条件对等。
事实远远不是如此。
当双方意见没有分歧的时候还好,一旦有了分歧,往往只有个人妥协!
因为一旦个人不妥协,公司直接将你‘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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