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今天也有事情要做,要去跟助理崔佳丽碰个面。
前几天,林夕已经让崔佳丽将接受邀歌的信息在圈内散播了出去,然后也找人帮忙成立了专门的公司网站,申请了专门的公司邮箱。
经过几天的挑选和洽谈,崔佳丽手上已经删选出了一批值得合作的公司、艺人。
林夕脑海中的好歌是很多的,有着一个世界文化作为底蕴,单靠卖歌赚钱,都是一个天文数字。
不过林夕懂得不能杀鸡取卵的道理,更懂得细水长流。
他不是只在娱乐圈混一年两年,也不是三年五年,是准备长时间混下去的。
如果将脑海中的好歌毫无节制的卖出去,短时间内是能赚到一大笔钱,但再多的歌,也经不起无休止的卖。
而且,林夕自己也是要从幕后走到台前的,也需要足够多的作品。
还有白露,也得预留足够多的作品。
所以林夕注定不能动辄十首、二十首的歌卖出去。
这次第一波,林夕只让崔佳丽从广大的求合作对象中,挑选出五个出来。
卖五首歌就足够了。
当然。
这五首歌林夕并不准备糊弄事,是准备拿出五首精品来的,作为打响新公司‘东方梦工厂’第一枪。
所以在挑选合作对象上,林夕给了崔佳丽两个要求。
第一个自然是价格要高,毕竟现在林夕还是很缺钱的;第二个要求,就是合作的对象不能是小公司或者不知名的三线小明星。
要不然,林夕卖出去的歌就算质量很高,也容易被埋没。
这对于想要打响名气的林夕来说很不划算。
“老板,这是我挑选出来的五个比较值得合作的对象,都是价格开得比较高,且公司、明星资历都不错的。”
“如果老板你觉得这个五个名单中,有不太适合合作的,我这里还有十个还算不错的备选名单,可以替换上去。”
崔佳丽递给了林夕两张A4纸,上面都将各大公司的报价、资料、邀歌的类型,写得很清楚,林夕看一遍就非常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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