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真正的一劳永逸也。
赏罚分明,是自古以来最好的管理方法,也是最简单最直接最有效的管理方法。
当你的奖赏,不足以让帐下满意之时,迎接你的必定是阳奉阴违,他们十分力给你出五分功已经是难得。
最后你计算之时,就会发现你完全没有将想要节约的钱财省下,反而很可能因此付出了更多。
付出了更多,还无法让帐下满意,真正忠诚于你的,也只会少得可怜。
惩戒呢?也同样如此。
当你给于的惩戒不足以让人敬畏之时,他们反而会欣喜,会想着原来做错了,也不过罚酒三杯罢了,需要担忧吗?
他们反而会因此变得肆无忌惮,美其名曰自己酒量很好,哪怕日日如此也乐得接受。
你或许认为那不过是因为他们都是其中一份子,也担心将来某一日这样的惩戒会落到自己身上,故而才刻意制定了如此的法案。
你的认为不能说完全正确,但却也占据了九成九。
现实往往就真是这样。
毕竟惩戒的条例是真的这群人制定的,自然需要考虑自己会不会也成为被惩戒的那行人。
于是,他们天然就会将自己很难遇到的惩戒条例规模化,严格化,甚至于残酷化。
这个时候,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不如此不足以让人敬畏,不如此凶狠不足以让人避之。
反过来,他们就会和你讲各种各样的理由,什么天赋人之权利啦,什么为你好啦之类的,层出不穷。
究其原因,还不是因为他们很难经历,甚至于根本不可能经历这些?
就好似他们不会去养猪,更不会将自己圈养的猪儿宰杀贩卖,你做了,自然要狠狠的罚死你,哪怕你卖一块肉,那也要给你罚十万元,就问你怕不怕?
这个时候,他们内心是足够狠辣的,手段也是足够狠辣的。
你会发现同样的惩戒在不同的律条之中,根本不是一个价钱。
在他们犯错之时,哪怕亿万,往往也可以做到无视,给你来一个小小的记过了事。
刑不上士大夫!
这句话既然能够记载到书本上,就有着其通行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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