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房东诺尔先生?”伊登跟着看向老诺尔。
“啊,对,我是。”老诺尔稀里糊涂就被卷了进来。
“当时您从范伦先生那边,拿到了多少钱?”伊登确认。
“五十金。我记得很清楚,五十金。”五十金不算小数目,老诺尔对此印象深刻。
“你交了几篇稿子?”伊登又问林恩。
“十篇。”
“十篇……十篇不该是一百金吗?就算范伦先生擅自修改了契约,改成了七十五铜币,那也应该有七十五金。”伊登一眼看出问题。
林恩继续给予范伦重击:“刚签订契约的时候我比较拮据,是范伦先生帮我付了三个月的房租。所以算上一点辛苦费,他应该自己扣下十金。”
“这样算,不也还剩十五金吗?”
“他只支付了八篇稿子的稿费,剩余两篇被克扣完的十五金稿费被他压着了。”
“原来如此,这样就算明白了。本来一百金的稿费,他压了两篇,剩下的八篇降价为每千字七十五铜币,为六十金。再之后,他从中扣掉了自己为你垫付的房租,落到你手上就只剩五十金了。”伊登理清了账目。
林恩点头:“是的。”
“这是我们早就说好的,在二十四篇稿子没交完前,报社会先压两篇的稿费。”范伦辩解。
“有么?”林恩装疯卖傻。
压稿费是他们当初的口头承诺。
范伦是为了多捞钱,才同意了林恩的提议。
这样一来,林恩一旦违约,他就能顺理成章地把这两篇的稿费给私吞了。
不过,还没等他获利,这份口头承诺反而先成为了他剥削林恩的罪证。
“什么叫有吗?!这是我们当初说好的!”范伦急道。
“你有证人么?”林恩直指关键。
“我……”这么见不得人的事,范伦哪里去找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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