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孟歌案件分析,闺蜜的行为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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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当年轰动全国的热点案件,他们政法大学还为此展开了一场辩论会。

        那是一场名曰道德与法治的理念碰撞。

        从道德来看,孟歌的闺蜜的行为实属毁三观,通过锁门的行为断了孟歌的求生之路。

        从法治的角度来看,孟歌的闺蜜不是直接杀人凶手,她的行为也是属于紧张害怕时的正常表现。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而在李晨,也是在辩论的过程中承担孟歌的辩护人的身份,为孟歌的家属进行有罪辩护。

        通过孟歌闺蜜的所作所为,将其判断为间接杀人凶手。

        其为她辩护的同学加上裁判都组团给送了进去。

        就是通过那起案件,李晨被推荐到了最高审判院和地检署分别实习。

        大二进入最高地检署,大三进入最高审判院…

        而直播间的网友,听到他的故事也表示愤慨:

        “像她那样的人就得判死刑才是真正的公平。”

        “一想到她闺蜜的嘴脸我就感觉恶心,只是可怜孟歌了,遇人不淑,替她解围却被推卸责任,说孟歌和行凶者有矛盾…”

        “最可气的是,竟然还有人为她成立基金会捐款,我是真的服了。”

        “大概是,感觉她长得还行?”

        而网友讲述完原本的故事,便开始询问李晨:“李律师,像她这样的人,如果是您来处理,能不能给她判死刑啊?

        您是不知道她多恶心,她的上诉起,是在孟歌的母亲将捐款全部捐出去的前一天。”

        李晨听言后点了点头:“你先下去平复一下自己的情绪,我来给你分析这个案件。”

        李晨断开连麦,开始分析案件:“首先,我们要确定的一点,案件的发生地点,是在国外不是在咱们国家,如果是在国内,行凶者的行为,不可能会是二十年,最次也得是无期徒刑。

        因为我国对恶意杀人的行为是零容忍的,再加上事件的舆论影响力,百分百死刑。

        因为只有判他死刑,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性,才能平息其他人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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