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李晨所接的这个案件,更加的下三滥。
新婚夫妻结婚当天,想要强上新娘…
这是当事人父母的描述:
在他儿子结婚的当天,几个伴郎因为喝多了,行为也是让人气愤。
因为是他儿子的朋友,他们也不好意思直接发作,他的儿子也是苦苦哀求对方,能够有所收敛。
可心怀不轨的几人又怎能去听他们儿子的劝说?
对于他儿子的劝阻,对方竟然还动手打人。
试问又哪个男人能够忍受的了别人猥亵自己的妻子,还是当面实施的。
也正因为这样,他的儿子才没有按耐住自己心中的怒火,持刀看向几人。
最后的结果。
四名实施猥亵的伴郎,一死三伤。
新娘的清白是保住了,他们的儿子却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武协部门给带走了,后被移交到地检署提起公诉。
让他们搞不懂的是,自己的儿子明明是被逼的没有办法了才提刀砍人,应该是正当防卫才对,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了呢?
总不能自己这边什么都不做,任凭他人对自己的儿媳妇实施侵犯吧?
面对老两口的询问,不知道具体的李晨也不知道怎么去回答他们。
这件事从普通人的视角来看,却是没毛病。
你在我结婚当天想要侮辱我的老婆,那就要付出想要的代价。
从李晨的视角中来看,这也是标准的正当防卫。
从原则上来分析:
对方想要侵犯当事人的妻子,当事人进行劝阻,然而对方却无视当事人的劝阻继续实施侵犯,那后续的防卫手段就是正当防卫。
别说这个后果是一死四伤,他就是把所有人都给弄死了也属于正当防卫。
而执法人员之所以认为当事人是故意伤害,很有可能就是根据他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进行的判断。
一死四伤,这个问题可是很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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