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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邻居搬来得有半年了,看起来跟我一样,也是一个人住,不过人家比我多了伴儿——一只阿拉斯加犬。

        我们这一带住户挺少的,能有个邻居平时说说话串串门,挺好。

        奈何我这邻居似乎性格挺孤僻的,半年了,我们两家中间就隔着个木头栅栏,他跟我说过的话还是十根手指就能数过来。

        我这人向来喜欢交朋友,但自从搬到这座城市,没什么熟人,不出去工作了也没什么社交安排,好不容易让我逮到个跟我一样总在家待着的,竟然还是个话少的。

        人家不爱说话不爱聊天,我也不能缠着人家,怪惹人烦的。

        于是就一直这么冷淡地相处着——碰面了打个招呼,见不着的时候就当没这人。

        不过我挺喜欢他家那大狗的,有时候那大狗自己在院子里玩,我就站那儿隔着木头栅栏逗它。

        它可比它主人热情多了。

        我看着他们一人一狗回了家,我那邻居在门口弯腰给狗子擦脚。

        下雨天出去遛狗,回来一准儿得收拾好半天。

        他们进屋了,我琢磨着这会儿外面空气好,在院子里坐坐。

        把院子里的桌椅擦干,又进屋拿了酒跟书出来。

        造势完毕,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拆开了那封给我的信。

        白纸黑字,开头写着:你好,十分冒昧地写这封信给你,先说一句抱歉。这不是恶作剧,也不是一时兴起,我真真切切在喜欢你。

        信纸也有些被打湿,潮乎乎地被我拿在手里。

        字迹有些晕开,但依旧可以看清楚每一个字。

        所以,我这是收到了一封告白信?

        我的视线立刻扫到最下面,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然而,这封信的落款是:你的长夏。

        我的长夏?

        我认识的人里,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姑娘。

        但我拿起酒杯看向雨后的院子时,脑子里突然冒出了那句诗:但你的长夏将永远不会凋落。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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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收到情书跟吃到春末夏初第一颗成熟的樱桃是一样的感觉。

        当然了,我们没法准确分辨哪一颗樱桃是第一颗,但总归是可以想象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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