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点事情就失去的朋友,也就不算真正的朋友。”
格雷克笑了起来,让哈斯塔在前面带路,准备好好吃一顿。
……
午餐结束后,哈斯塔前往贝克兰德大学,在图书馆处借了两本言语类的书籍。
一本是古赫密斯语,一本是巨人语,都是贝克兰德大学一些老教授们倾注心血的作品。
看了下时间,距离佛伦讲师下课还有一段时间,哈斯塔就待在图书馆里面安静看书。
临近下午五点,佛伦讲师才结束授课。
两人结伴前往餐厅,当哈斯塔提及要在希尔斯顿区新开一间律师所时,佛伦讲师眼中满是羡慕之色。
在刚从贝克兰德大学毕业时,他也曾想在希尔斯顿区,这个贝克兰德最繁华的商业区开一间律师所。
可所需要的费用实在太高,而且光有钱还不够,还需要有人脉,法院那边可不会随便允许一个普通律师在这种地方开设律师所。
哈斯塔摊手道:“没办法,我那位朋友很擅长钞能力。”
佛伦讲师凑近一点道:“我们两个不也是朋友吗?”
“咳,我想你是太高估我的财政情况了。”
真要算目前可用资金,佛伦讲师绝对比他还要有钱。
佛伦讲师可是身兼数职,贝克兰德大学的讲师、自己开律师所、还在其他两间律师所挂名、起码是五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一年的收入,就算没有10000金镑,也肯定有5000金镑往上。
两人又谈了一会儿,最后佛伦讲师表示他可以为新开的律师所找来两位合适的律师,加上他与哈斯塔,那就有四位律师。
足以渡过律师所的前期阶段。
啧,这就是人脉的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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