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切的话语,让伦纳德收回远去的呆滞目光,脸上挤出笑容,含笑道:“没事。我只是突然想清楚了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人生在世没有必要对于一些看不见的东西太过于执着。”
“很有道理的一句话,你不愧是一位优秀的诗人。”
伦纳德脸上笑容更加浓郁,浓得化不开,就像是小丑表演时所涂抹的厚厚水粉。
可惜自己不是小丑序列,不然应该已经彻底消化魔药了吧。
过了好久,喝了好几杯南威尔啤酒的伦纳德才终于平复心情,想了想,试探性问道:“哈斯塔,你觉得该如何写好一篇诗歌?”
学会敲回车键。
将一句完整的句子拆成两段,或者三段,然后再说一些听起来很飘忽又似乎有点道理的碎片话语。
然后三三两两杂糅在一起,最后再学会留点空白。
哈斯塔在心中默默吐槽一句。
“我想一部好的诗歌应该真情实意,人类丰沛的情感才是我们最大的武器,而不是矫揉造作,幼年唱老调。”
哈斯塔给出一个还算不错的建议,能够打动人的诗歌才是真正值得传唱的作品。
情感,用真情实意感染他人,引起读者听者的共鸣,让他们沉浸其中,久久无法自拔。
至于文字堆砌与修饰,只是一部诗歌的表皮,诗歌整体构造是骨架,只有情感才是真正的灵魂。
很多诗人只是空有华丽的外表,却并没有一个出众的灵魂。
当然,有时候他们连外表都是丑陋的,而且连骨架也失去了,就像是地面的一滩污泥。
至于灵魂?
旁边那团黑得发亮,散发恶臭的污水就是。
“哈斯塔,你真的应该写诗,真的应该让更多人欣赏你的作品。”
伦纳德眼睛几乎都快放光,随着交谈的深入,他越发觉得眼前这位金发青年是写诗的天才。
“相比于写作,我更擅长讽刺与批判。”
哈斯塔对此很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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