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唱了一首歌。”巴基微笑着低了低头,“很傻。但我不想说我自己了,我想说说你——这几秒钟里,你过得怎么样?”
史蒂夫飞快回答:“我挺好的,如你所见。”
巴基垂下睫毛,挡住自己黯然的眼神。
“是啊,挺好的。”他简短说道,“那现在我可是比你帅多了,你都已经是个老头儿了。”
史蒂夫看起来本想故作严肃对巴基说教一番,但最终仍然笑出了声。于是,连带着山姆一起,他们三人一同笑了起来。
直到山姆说:“现在我们该回家了。需要我们搀扶你吗,美国老队长?”
“听着,现在美国队长是你了,山姆。”史蒂夫站了起来,有些颤颤巍巍,不再像曾经的那个美国队长一样敏捷挺拔,但他到底还是不同于普通老人,倔强地不肯接受同伴们的帮助,“而且别瞧不起人,我还能自己走!”
史蒂夫老了,身材缩水了不少,性格却一如往昔的执拗。巴基盯着他瞧,忍不住从心底将他与七十年前那个布鲁克林小个子作比较。
“我们去哪儿?”矮小的老头儿史蒂夫走在他右侧,问道。
有那么一瞬间,巴基恍惚中又觉得时光仿佛穿越了——很多很多年前,就在他刚刚成为107步兵团的中士那天,当他第一万次将那个小个子史蒂夫从垃圾桶旁拽起来时,史蒂夫也是这样问他的:“我们去哪儿?”
而当时,巴基是怎么回答的?
“去未来。”
那时候,巴基曾经坚信他和史蒂夫会拥有一个共同的未来,一个他们会一起变老的未来,而不是他还如此年轻,史蒂夫却一个人偷偷老去。
于是巴基答非所问:“你怎么老得这么快,难道你的血清失效了吗?”
史蒂夫愣了愣。
“噢,那玩意……”他低头嘟囔,“我……撤销了一些效果。”
“为什么?”问问题的是山姆。
回答问题的却是巴基——他笑了笑,云淡风轻地替他的朋友回答:“大概是因为,他想陪着他的女孩一起变老。”
史蒂夫只是笑了笑,而山姆吹了声口哨。
三个人并肩前行,夕阳悬在他们头顶,而尼克·弗瑞为他们安排的公寓就在不远的地方。
巴基步履轻快。他控制得很好,没有将目光过多地投向他这位“老”朋友。
他一路上都在想,现在,他终于可以放任自己彻彻底底成为史蒂夫的哥们儿了。最纯粹的那种哥们儿,不带有一丝暧昧与邪念的,不带给自己一丁点遐思与期望的。
或许这样也好,他们都得到了解脱。
他们被分配到的公寓是一所三室一厅的大套间,条件不错。为了照顾史蒂夫·罗杰斯,这间公寓就位于布鲁克林。
公寓里很生活化地堆满了弗瑞早早运来的行李。这些行李里,山姆的私人物品居多。史蒂夫虽然在二十一世纪也生活挺久的了,却一直都没有太多属于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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