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准备躺下的,但看到客厅的灯了。”
听到孙胜完的话,刘奕景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忘了关灯了。
刚才为了连电视,他开灯找接口来着,只是后面因为一直在搞游戏,他就给忘了
“啊,抱歉抱歉,我忘了关了,你继续回去休息吧,我关灯。”
“没事,我也睡不着,坐一会。”
孙胜完摆摆手,并没有起身的想法,但刘奕景还是起身将客厅的灯关掉。
黑暗的客厅里只有电视机与孙胜完手中的手机闪烁着光,看了一会手机之后,孙胜完也将目光落在了电视中。
篮球她看不懂,所以在看了一会之后,她观看的对象从电视里那群争着篮球的小人,变成了握着手柄的男人。
那个平日里稳重的男人此时正面带着在她眼里略显幼稚的笑容。
“这个东西真的这么有趣吗?”对游戏不感冒的孙胜完不是很能理解刘奕景的兴奋。
“之前就想玩来着,但一直没空,码字很吃时间的。”
“吃时间?有多吃?”
“我之前每天要写一万字啊,算上构思剧情,想素材,最后落笔,每天要写差不多8个多小时呢。”
刘奕景一边控制着球员,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着孙胜完的问题。
“有这么辛苦嘛?感觉很快就看完了。”
“看的跟人跟写的人感觉肯定不一样啊。”
“会吗?”
“你录歌要多久?”
刘奕景知道光说的话,孙胜完可能很难理解,所以他打算举个同样类型的例子。
“录歌?看状态吧,状态好一天就能录完,不好的话要分几天来录制。”
“那我听歌也就三分钟就听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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