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这个家伙到底是谁?
还带有手枪!
还背着长枪!
他是想要做什么?想要杀谁?
“嗒嗒嗒……”
“嗒嗒嗒……”
汤姆森冲锋枪猛烈开火。
试图将敌人火力压制。汤姆森就是手枪的克星。
可惜,依然没有打中。
那个黑衣人跑的很快。
他似乎对周围的地形非常熟悉。可能之前在这里居住过。
小圆点在地图上飞快的向西北移动,然后脱离地图范围。
张庸没有追。
搞不清情况。
万一遇到敌人埋伏,那就糟糕。
等黑衣人彻底消失以后,他才挥挥手。其他人冲上去,将包裹捡起来。
打开。
里面真的有一把步枪。
还不是一般的步枪。是英七七。很新。还有子弹。
另外,包裹的底部,还有六把勃朗宁M1903手枪。是旧款。7.65毫米口径的。好像就是遇害的六个特工用枪?
这就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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