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去,风雨无阻。
哪怕是足球场没有人,自己也会在那儿练射门。
持续了整个大学四年吧。
当时我的球衣,是巴萨,号码是六号,人称法律系哈维。
别人下午逃课是为了去泡妞,为了去网吧,为了出去逛街……
我是为了踢球。
忽然又想起一件趣事:
当时的女朋友,等我吃晚饭,没等到,去球场找我。
彻底愤怒了,生气了。
问我要踢球还是要她。
我说要踢球,哈哈哈哈……
然后,就喜提一个耳光。
人家愤怒离去。
……
俱往矣。
至于……
被讨厌的勇气,和“课题分离”两个点,是我一直开始践行的方法论,未必全然正确,但当真可以解决很多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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