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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赶出江家的江淇,除了手机之外,什么也没有带走。
准确的说是没有被允许带走。
收拾东西的时候,那些贵重的首饰和衣服肯定不行,所以她只拿了些容易藏的。
比如戒指,耳钉这些。
把这些卖了,再加上账户里剩下的一点钱,凑合过几天不是问题。
可惜她还没走出江家的门,就被人拦了下来。
江旭吩咐佣人仔仔细细的搜她的身,结果被她藏在口袋、发髻、甚至伪装成手机吊坠的耳钉,全都被找了出来。
如此,等于净身出户。
当天晚上,江淇就去ATM机把银行卡里剩下的钱都取了出来。
以江旭的性格,天亮以后,搞不好会冻结她所有的银行账户。
她在京城的繁华地带买了一间公寓,谁知道去过之后,小区物业毫不留情的把她“请”了出去。
“你有没有搞错啊,这里是我买下的,我是业主!”
“没有搞错,”物业负责人是个女的,四十多岁,有点势利眼,“你是买了这间屋子,但是有人买了这一片儿小区,说要赶你走。”
江旭,买了这座小区?
不可能!
才一夜的功夫,他怎么可能买下这里?
唯一的解释,在很早以前,他就打算对自己赶尽杀绝了。
江淇的手握紧了拳头。
她很用力,手背上的青筋都看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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