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需要放弃心中的怜悯,成为一只残忍的野兽,成为一群真正的野狼。
但你们要记住,你们所有的杀戮,都是为了布里塔尼亚,为了今后可能死去的数百万人!
为了我们先祖留给我们的土地,为了我们子孙后代数十年的和平与幸福!
告诉我,你们是否有所犹豫!”
“没有!!!”
骑士们的回答铿锵有力,多年的征战早已将他们锤炼的如同钢铁一般的坚韧。
即使没有为了家国的信念,即使是为了眼前这位皇帝,他们也有着战斗下去的理由。
“很好。”
亚瑟转过头,看向了上方的山脉,目光闪动。
“出发!”
双马或者多马奔袭其实不是他的原创,最早可以追溯至匈奴人,汉朝时期的霍去病也同样是依靠这种方法封狼居胥。
每个人配多匹马,一匹马用来骑,一匹马则用来带少量,或者完全不带粮草辎重,交替骑行,可以减轻马匹的压力,能奔袭的更远。
但是他们有一万多人,这么多人的食物去哪里获得?
自然是走到哪抢到哪,抢到哪杀到哪。
亚瑟从来都不是什么圣母,他清楚的知晓夏亚教导他的那句话,对于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不会去滥杀,只会去杀需要杀之人,而这一次的奔袭,他们需要食物,需要物资,那么就难免会与当地的守军产生冲突。
每到一个地方,他们都会吸收当地的人进入,因此部队不会迷路,而且在西牙帝国的地盘里也没有语言障碍。
所有的主力都在港口,与布里塔尼亚帝国的主力交战。
就算驻守在附近的军队得知了某个城镇被这伙骑兵劫掠了,等到他们赶过去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凭借自己强大的机动力跑没影了。
他们没有带旗帜,也没有携带任何标志,这些军队只能从那些还活着的人口中推算出这是一伙在附近游荡的马匪。
但是显然,他们的四处劫掠最终还是会被人察觉,并且上报给皇都,最终导致敌人心生警惕。
所以他们需要快,快在他们产生反应之前。
这个时代的信息联通主要还是依靠马匹,就算有训练好信鸽也只是用来传递一些重要的战局信息以及一些情报部门使用的。
所以,只要速度够快,就足以利用这种信息的不流通,进行奔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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