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武侯卫有左右翊府中郎将,掌领府属,督京城左右六街巡警,左右街使,分察六街檄巡。
事发后,武侯卫的巡骑赶到,然后雍州衙门的人也来了,
最后侯君集关在门下省,苏烈关在大理寺狱三品院,那两个打人的被带到左武侯卫所在的崇仁坊,下左武侯狱。
杖笞,属于五刑之一,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一般是去衣受杖,脱掉中衣打屁股,也有抽打背、腿的。
但无论如何,杖笞,也不会打后脑。
苏烈明白,孙伏伽也明白,武怀玉自然更明白,
“棘卿,你们大理寺专门审核天下刑名,请问,这个案子怎么审理?”
孙伏伽也只能叹气,
事情经过还是很明了清晰的,但毕竟牵涉到一位宰相,一个右屯卫将军,死了个校尉,将军又打了宰相,这事就复杂了。
如果仅仅是冲撞宰相仪仗,那确实是有罪的。
宰相仪仗,那是天子所赐威仪,冲撞仪仗,就是邈视朝廷,直接杖笞冲撞者一顿,或是交给有司治罪处罚都可以。
这种事律无正条,但唐律制定时早考虑到杂犯轻罪触类弘多,金科玉条包罗难尽,所以早有规定,遇到有在律在令无有正条,又无文可以比附的情况时,可按不应得为而为之的罪名处断,
情节轻者笞四十,事理重者杖八十。
依此,侯君集确实可以杖笞冲撞他仪仗的人,可问题是这件事明显不是简单的校尉冲撞宰相仪仗,
而且这校尉被杖了几下被打死,也是因为打了不该打的后脑。
“师兄放心,明日殿上会审,我定要为师兄,为苏旺讨个公道。”
······
一早,
武怀玉赶往宫中,
皇帝在武德殿举行廷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