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人展开来,其实也挺壮观的,
牙兵因为有马有铳有炮,所以是一支杀手锏,部署在两翼后方,
拼的就是运气,
一路奔回部落,上气不接下气,他曾经追逐鹿群一整天,都不曾这么疲惫,可被砍了两根拇指虽包扎止血了,但还是让他元气大伤。
就算堂堂正正的展开对决,
好像一个巨大的露天音乐节。
三天时间,
身为流州守捉营的守捉郎,
僧哥他们这二百五十人,部署在第二线,顶在最前面的是戴义的水师,他们虽是水师,可人家是精锐部队,比僧哥他们这些新点选的守捉郎,自然强的多。
僧哥这倒不是头回上阵了,
这阵势,不管是对突厥骑兵,还是吐谷浑党项,还是獠蛮等,都是相当能打的。
因为说好了到时按人头分战利品,所以少年老人妇女也很积极,
想了想,他又道,“再派人去其它还没加入的寨子,再邀他们。”
各支人马脸上带着兴奋和欢喜,他们对此行很有自信,或许是因为他们不像头人一样掌握了更多的信息,也不像兔子他们一样亲眼见识过那些人的精良,
他们只觉得这是一场大活动,
根本用不着什么花招。
“他们还有一种跟牛一样大跑的比鹿还快的坐骑,他们可以骑在马上射箭和使用长矛······”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侦骑看在眼中,不间断的传回营地。
唐奉义张了张嘴,啥也说不出来。
想娶一个美丽的姑娘,想要一把锋利的刀剑,那些都得交换。
地点都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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