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在府公局上的代表人数,也是由县的纳税总额决定。
一个府在省议会的代表人数,由府的纳税总额决定。
一个省在中都议政院下院的代表人数,同样是由这个省的纳税额度来决定的。
因此。
在这个原则下。
广东的商人阶级自然可以得到更多的代表权——因为他们纳税更多。
而湖南的大地主们虽然也纳税。
但是在纳税额度上当然不如广东商人。
由此可知。
这大明议政院的组织规则,事实上就代表了大商人,大资产阶级的利益。
所以广东人都一致同意这样的规矩,而反对的,当然就是湖南的代表了。
在湖南代表看来。
这上院本来就是广东人占优,因为勋贵之中,以广东籍贯的最多。
而现在下院又实行“无纳税不代表”的制度。
这样一来,下院人数可能又要被广东人占据多数。
所以这个议政院的代表,湖南官员们肯定是要争的——而在这之前,他们则是希望这议会制度,止步于县、府一级。
不过在朱道桦明确表示,议会制度会直达中央之后。
这代表权的争论就成为了焦点了。
中华传统的政治派系通常是有非常浓郁的地域抱团的特点的。
往往一个省的政客,会结成一党。
而在他们的内部。
每个县又自成一派。
互相明争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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