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骚甜之气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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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蛊虫一旦在宿主体内呆久了,难免会沾上对方的血气魂气,再次召回使用时会威力大降!而操控类的蛊虫也是一样,这类蛊虫以迷惑人心智为主,难以做到长时间控制别人的身体和心神!”

        潘妮儿飞快地说道。

        原来是这样,真是行家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啊!

        “最近有很多外人来我们腊尔山,他们有拍电电影电视的,有想将我们苗疆蛊术拍成片子或改成表演性质的节目......”

        这时,潘妮儿又说了。

        “在他们眼中,蛊术的神秘之处很大部分都在于——迷惑两字!可对我们修习巫蛊之术的人来说,蛊术自被创立以来,始终只有一个目的——隐秘地,不着痕迹地杀死仇人!”

        我听了直点头,对潘妮儿后面说的话赞同无比:

        就像湘西赶尸一样,现在一些景区为了制造噱头爆点,以表演的形式展示赶尸,实在是徒有其表而又让人误会!

        赶尸在本质上来说,其实更像是一份对亲人的执念,并不是为了炫耀某种神秘莫测的术法。

        世人往往只对赶尸本身有兴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赶尸的原理,所以便对一些探秘节目或是解秘节目沉迷不休。

        无论是竹竿挑尸,还是圆木滚尸,这都只是所谓专家的一厢情愿而已。

        真正的赶尸其实没那么神秘,只是在手段上有些复杂罢了。除了在前文交代过的一些基本步骤以外,其实真正能催动尸体自己移动,或被道士们赶着走的原因,就是——执念!

        没有归乡执念的尸,是无法赶动的!

        人,是一种奇妙无比的生物!

        人能自我认知,亦能认知万物,意识如电、心神似潮,就算死亡后,在一定的时间段内都会残存意志与心神执念。

        说起来玄妙无比,但其实与科学并无相悖之处:

        有科学家解释,人的意识或者说灵魂,就是脑神经中的一种脉冲电流。

        而在人死亡后的短时间内,这种电流并不会马上消失,而是会像俗称“鬼魂”一样游荡在肉身或家的附近。

        如果在这时候,家属请了赶尸匠或道士,后者便会作法将其完整的魂魄超渡入地府,遵守三界本归本,源回源的天地轶序。

        而如果亡者并不是死在家乡,或者说家属想让其魂归故里,那么赶尸匠便会出手,在超渡的同时留下亡者的一缕残魂执念,也就是道门所称的——神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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