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男人不喜欢自己的媳妇崇拜自己,卫凌把弓箭放在一边,开始用刀敲地上的黄泥团,解释道:“媳妇,我不会做复杂的饭菜,只会这样做飞禽,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好。”
秦清曼从一旁的架子上端起木盘,等待黄泥里的美食。
卫凌做过无数这样的飞禽,所以力道掌握得特别好,简单用刀背敲几下烧得又干又脆的泥团,泥团受力分裂,之前没有拔的毛全部都随着干泥掉落,只留下弥漫着清香气息的大雁肉。
大雁跟鹅很像,只是个头没有鹅大。
但肉质很气味都比较接近。
没有添加任何调料的大雁肉有点偏白,但清香让秦清曼狠狠吞了吞嘴里的唾液。
她饿了。
“媳妇,你尝尝味道。”卫凌把去除了泥的大雁放进秦清曼端着的大盘里,同时用手撕了一点大雁翅膀上的肉沾了一点早就调配好的调料放进秦清曼的嘴里。
秦清曼顺势咀嚼起大雁肉。
简简单单做出来的肉保持了最原汁原味的口感,加上是用黄泥包裹,水分并没有彻底蒸发,而是跟油脂都锁在黄泥里,此时见了天日,立刻被秦清曼咬得满嘴清香。
“阿凌,好吃。”
这是秦清曼第一次吃到卫凌做的食物,不可否认,还挺好吃。
“那就多吃点。”
卫凌的厨艺被最在意的人肯定,脸上的笑容更加的温和。
“阿凌,你也吃。”秦清曼抓起筷子给卫凌夹肉。
就在说话的这么会功夫里,卫凌已经把整只大雁用刀拆得只剩骨架,肉跟骨架分离,更方便两人用餐。
木盘跟筷子都是卫凌之前打磨出来的,此时两人也不缺进餐的工具。
一只大雁加七八个个头不小的包子都被秦清曼两人解决完。
大部分都是卫凌吃的,秦清曼只吃了一个包子,一些大雁肉就饱了。
吃完迟来的午饭,天并没有黑,两人也没回到屋里,而是一起收拾起用餐后的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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