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对白月娥的淳淳教导(6K) (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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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邵氏”是电影、院线双发展、轻资产的电影公司,注定要被重资产的院线给削一笔。

        实际上,后世的“嘉禾”、“邵氏”、乃至一切顶级电影公司,要么开办、收购、要么入股合作,总之都会向院线进军。

        没有自己院线的电影公司,永远都不可能竞争过有院线的电影公司,所以,开办院线比开办电影公司更重要,吸别人血,总比被人吸强。

        当然,开办院线需要一笔很大的投资,目前要打下九龙、新界地区都得上百万港币。

        何定贤起码得花一年的时间筹钱,再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陆陆续续把影院给建起来。

        正式院线同一元店是差距很大的,要有座椅、有幕布、有包厢等等……不可能跟简陋的一元电影店相同。

        正好,再过几年,港岛市民的收入有所提高,慢慢地会开始走入电影院,港岛影业正是在五十年代开荒,六十年代起势、直到七八十年代才红遍世界,直至九十年代达到巅峰后落幕。

        期间涌现的各类型电影、文化运动、明星大咖不胜枚举。

        临行前,何定贤又道:“对了,其它报纸有热销的小说,都去找作者谈一谈,便宜的几百块卖来,贵的也不能超过五千块。”

        “记得要全版权。”

        邹怀文有些懵逼,喝了口茶,发问道:“什么叫全版权?”

        “就是该作品一切衍生出来的版权所有权,全部都归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将来除了署名权之外,作品其它利益同作者再无关系。”

        虽然自明清时代有小说出现之后,书商间诞生出版权的概念,近代更是早已写进法律条文。

        当下中西法律皆有文学作品版权的保护条款,但主要都集中在刊印物,即杂志或报纸上。

        如今港岛文人写一本小说只能赚两笔钱,一是小说报纸连载期的稿费,二是刊印成书时的版权费。

        其中刊印成书多是按销量抽水,实际上是一种版权租借,而本次买版权的商业行为则是指“版权买断”。

        他没有在口语上同邹怀文交代的很准确,但是邹怀文理解的很清晰,一次性付钱再无瓜葛就是买断咯。

        这时邹怀文见大老板着重提出“全版权”概念,脑袋反而混沌了:“大老板,我们给你一笔钱,本身就是要买所有版权呀!”

        “难道版权还能拆开来卖啊?”

        何定贤闻言一愣,旋即噗嗤笑出声来:“有道理!”

        “本来就是要买全版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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