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音机的喇叭里蹦出了一连串:
“………………”
是鸟语。
非常快的鸟语,叽里呱啦。
小时煜眨了眨眼睛,他虽然没有学过英语,但他还是知道几个像apple这样的单词。
这里面蹦出的鸟语并不是像apple这么简单,有点像楚枫那天说出的单词,流利、漂亮,他一点也不认识,显出神秘的高级感。
这段鸟语的语速也不是缓慢的教学材料,而是常速话语,潜在听众是以英语作为母语的人。
很快,小时煜听到了一个耳熟的东西:
&……
那天孙兵说的FBI!小时煜猜,这应该是一段案件新闻报道,FBI正在探查什么案子。剩下的谢时煜都听不懂了,他小心翼翼地把收音机关掉。
他虽然听不懂,但他知道小卖部叔叔听得懂。
而且叔叔并不想被别人看见他在听纯英文。
——这非常奇怪,因为像小卖部叔叔这样文化水平的中年男,不应该具有这么强的英语水平。
小时煜听别人说过,小卖部叔叔小学都还没毕业。
——要么,小卖部叔叔李大伟,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
——要么,小卖部叔叔李大伟,并不是真的李大伟。
“那啤酒就先放在这了。”
“哎!老李啊,这走到半路的,送佛送到西,帮我们送到底呗!”工人们叫起来。
小卖部叔叔一反常态地强硬:“你们自己搬吧。”
工人们愣了一下,往常的老李都很温和,也绝对不好思拒绝别人。
小卖部叔叔又温和地笑着:“抱歉抱歉,突然有点尿急,想回小卖部那边了。不好思不好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