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钦果真无耻下流。阿九冷哼,也不解释,转身就走,衣摆却被小奴隶拉住,“阿九,既然你是二爷的男宠,肯定经常和二爷在一起。”
他似乎有点难为情,嘴唇一张一合,蠕道,“能不能…给我一点钩蕈?”
阿九脚下一顿,忽地忆起阿宋吞咽此物的场景,心生好奇,“为何要这东西?”瞧见小奴隶扭动半天不肯说,他微挑眉,轻笑道,“你说吧,说了我给你。”
“我们所有奴隶被买入莲山时都被喂了这东西。二爷说,如果乖的话,每月都会赏钩蕈,以解馋意。但我是新来的,憋了几天,实在忍不住了…”
难怪莲山上的奴隶如此木讷,原来是被心瘾控制着。阿九了然于心,默默看向眼前之人,这双眸子充满信任,明显涉世未深。一如明月澄亮,不染纤尘。
阿九又道,“谢谢。”
“那钩蕈…”
阿九颤了下唇,他记得阿宋说过,‘心术不正者’必处极刑,五指不由得捏紧。不能怪他,是这奴隶自己心术不正,也不能怪他的,对吧?
阿九咬紧牙,平静的喊来了巡山的匪盗,仔细说明原委。小奴隶一直看着他,双眸却由原先的明亮,渐渐黯淡下去,难以置信的舞动双手,瘦弱的身子抖如寒蝉。
阿九本以为匪盗会将小奴隶带走。谁曾想,一刀飞出,当场血溅三尺,碎肉挥洒。这小奴隶就在他的面前从中间裂开,被劈成了两半。
“你做的不错,钩蕈是不可多贪之物!这畜生胆大包天,真该死!”
阿九茫然点了点头,捂住嘴,几欲呕吐,摇摇晃晃走了几步,在一棵大树下吐得七荤八素。他擦尽嘴边污渍,踉跄的冲回猪圈,忙乱的摸出宣纸和炭笔。
‘习惯就好,这种事习惯了就好。那他会来找我么?我做到了,他会来么?我不想等了。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连睡觉都不安稳。’
又过几天,阿宋依旧没有出现。阿九疯狂在纸上写着,每次晃过神时,瞅着满纸密密麻麻的字迹,却完全看不清写了些什么。
他搂住双肩,冷汗如雨,腹诽道,难不成是因为这种程度还不够,阿宋不满意?他越琢磨,心里越发不安起来。
这日,阿九外出洗衣,猛然间看见河边躺着一人,半个脑袋都浸在河里,很是狼狈。他心一跳,走近看了眼,竟是玉蝶。
四周无人,阿九犹豫再三,还是踱步上前探了探玉蝶的鼻息,呼吸平稳,一眼望去没有明显的伤口,看来并无大碍。
“玉蝶?”
“哥…哥…”
阿九只听见玉蝶念‘哥’,其余的呢喃皆听不清楚。他无奈摇头,费力将玉蝶扛起,找个干净的位置让他平躺下来。
他轻轻掀开玉蝶的衣袖,讶然一惊,触目是一条血淋淋的刀痕。他的第一反应是玉蝶又被殴打了?但细细看了一下,伤口似乎不太对。
父亲曾说过,若是他人砍伤,伤口较深,且因躲避而导致伤口不规则。玉蝶的伤却并非如此,不深,只是细长一痕,看起来狰狞可怕,实则无所害处。
阿九面容微阴,玉蝶的伤是自己砍的!他身处莲山,本就多难,为何要砍伤自己?是在躲什么人、还是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不知不觉间,阿九眼神变了,不动声色的触碰了一下玉蝶的额头,他正发着烧,小脸儿也苍白得可怕。伤痕虽假,生病却是真的。
阿九心中略微复杂,秉着奇怪的心情,往返河边,拿布蘸水,轻覆在玉蝶额上。他口中始终喃喃道,“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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