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失联谜团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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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橙的爸爸喊着要报警。

        宣适把手机给他递了过去:“110已经按好了,麻烦你赶紧打。”

        武橙的大哥诶唷了两声,出声阻止道:“打120先去验伤,不要打110。”

        宣适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表情,他略带笑意地说:“那也行,去了医院再报警也比较方便。”

        宣适有着绝对的自信,他能把那三个姓武的打到站不起来,但一定不会给他们留下任何内伤。

        武橙急了:“你哪怕要和程诺结婚了,你做人也要讲道理!”

        “我现在就是在和你讲道理。回头会让法院和你们讲法律。”

        “法律?”武橙冷笑:“你要讲法律是吧?”

        武橙把爸爸和哥哥们扶了起来。

        “爸爸,既然人家要讲法律,我们就把当时签的合同拿下来。”

        “那他要是把合同撕了怎么办?”武橙的爸爸已经意识到宣适的武力值。

        武橙想了一下,嘱咐道:“拿个复印件下来给他看。”

        “不用拿复印件,原件我这里就有。”宣适直接扔出来一个文件袋。

        “你既然都有,就知道这个房子,程诺早就已经转让给我们了,只是因为房产证不在她手上,所以一直都没有过户。”

        “你们确实很聪明。但是真的朋友,和假的朋友,还是很容易能够分辨出来的。”

        “我和你讲法律,你和我讲朋友。”武橙继续冷笑:“你会不会太幼稚了一点?”

        “是有点幼稚,真的朋友就会知道,七月二十二是阿诺的农历生日。”

        “这又和生日有什么关系?”

        “看来你们自己都忘了。”宣适很平静地陈述。

        “你一个大男人,敢不敢说话不要这么阴阳怪气?”

        “你从哪里听出来的阴阳怪气?赶在阿诺十八岁生日第二天和她签合同的那种阴阳怪气吗?”

        武橙有些惊疑不定地看了看她的爸爸。

        宣适没管这些,继续陈述事实:“很抱歉地通知你们,阿诺签下买卖合同的时候,还未满十八岁。”

        武橙的爸爸在这个时候接话:“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就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

        “失敬了,原来还研究过法律。那法律有没有告诉你,十六岁的公民签订合约有效的前提,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并且需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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