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大明税收利器,妓院???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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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事已至此,阉割都阉割了,多说无益。

        张天的内心,将薛明划分到了,不可深交这一类。

        他这才说道:天子犯法,与庶人同罪,当街强抢民女,拖入阴暗处强奸,决不能宽恕!

        薛明连忙说道:是是是。

        张天甩手,随后直接离开,

        在洪武时期,张天还真不怎么怕这个礼部左侍郎的,更别提,对方只是表亲罢了。

        江宁县,就在天子脚下,要是敢来找自己的麻烦,还真得掂量一下,张天一个不小心,那就去御前状告!

        洪武十七年的时候,发生过一件事情,朱元璋那一日,在用完常吃的羊肉炒过后,出了春和门,路过乾清门,来到了文华殿内,这时,一辆马车走过来,守门的官吏是刑部的标识,直接绷着乱葬岗过去。

        朱元璋便问: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都察院御史洪成谨奏。昨日刑部一山西女子,上京状告县衙门官员,要领十五责仗,被打死了。民告官,要打十五责仗。

        可偏偏打死了,洪成弹劾刑部官员过于严厉,动手太狠。

        朱元璋回去后,稍微了解,这才得知了事情的全部。

        原来,山西女子在自己的丈夫死后,当地的官员没有按照朝廷的制服免去赋税,反而是要她一个妇人交够纳赋,为了不在秋赋的时候,被活活逼死,就到京城应天告状,刑部的人,看到是这种小破事,直接不管,下手有点狠,直接打死了!

        朱元璋大怒!

        本来就对民不可告官的律法不太满意,于是乎,朱元璋准备将其改掉。

        朱元璋便是将刑部尚书刘逵免职,王惠迪上任,因为一个寡妇的死,引起了尚书丢了官,还是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的。

        以后,便有了民可告官的举措,也将明朝官员的地位贬低了。

        民都可告官,这左侍郎要死敢找自己的麻烦,张天好歹是一个七品官,还真不怕他。

        他不惹事,也不怕事。

        当然了,这种事情,若是没有的话,更好。

        他相信,对方一个左侍郎,不会因为一个表亲,特意来找自己的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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