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学习天赋,不如玩王者荣耀来得爽快。
我们这个世界上大多数都是平凡人,平凡人没有那种超强的意志,也没有惊人的天赋。既然做不成什么大事,得不到什么样的成就,拼死努力之后还抵不到天才三分钟的灵感,为什么不追求一点平凡的快乐呢?
我的哥哥很努力,一场车祸就让他的努力变得毫无意义。
人生还真是虚无。
萧月宸说:“话我已经传到了,接下来的事情你自己去摆平。”
我要怎么才能摆平花瑶?
头不可避免的疼起来。
花瑶约了我晚上去书店,花瑶虽然也是不良少女,但是和周舟她们还是有一点区别的,花瑶很喜欢看书,而且喜欢看那种别人都不爱看的书,她最喜欢的小说是《简爱》。
你要问周舟最喜欢的小说是什么?90可能是什么霸道总裁或者是什么古言小说。
一个看喜欢《简爱》的女孩子,审美品味肯定会比那种看网络小说的要高不少。
我去的时候,花瑶正在书店里面看书,她拿着一本书,也不知道看了多久。
我拍了一下花瑶的肩膀,花瑶吓了一跳,然后转过头看到是我之后,惊讶的表情变成了惊喜。
“曹立,你来了?”
在网上聊天的时候,萧月宸把我塑造成了放荡不羁、博学多才的文学爱好者,实际上我这个人狗屁不通。
今天在书店约会,不知道会不会自曝其短,如果暴露了什么,我想倒不如直接和花瑶承认:之前的聊天,我都是找了人帮忙的。
花瑶将书合起来,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集。莫泊桑我还是知道的,因为我们的语文教科书里面有他的短篇小说,知道他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之一。
花瑶应该是化过妆,但是她化妆的手法不太好,妆容很浓,我觉得反而不如她平时不化妆的时候。
花瑶最让我喜欢的就是她的一双腿,没有一点赘肉,毛孔都找不到,简直就像是动漫人物的腿活生生的从二次元被扯到了三次元。
不过现在天气已经很冷了,花瑶穿着一条牛仔裤。可依然能看出来花瑶的腿型很漂亮。
我盯着花瑶的腿看了许久。
花瑶说:“等下不如去我家吧,我家里今天晚上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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