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事情,你不用担心。”
不过话音刚落下,他又嫌弃地看向伊森:“拜托,我是认真的,我们换个衣服可以吗?”
“这里是洛杉矶,穿得好点。”
“那会让女士们更加开心,你觉得呢?”
后面这句话,伊森听到了耳里,他对着贾伯比了个收到的手势,很干脆地将烟头按灭,起身回房。
见状,贾伯总算松了一口气。
他也兴奋地跑回自己房间,开始梳妆打扮起来。
这个词放在普通男人身上并不合适,但在贾伯这里,却显得非常贴切。
没错,两人是来参加葬礼的。
但是该有的生活还是要继续,这不影响他们游玩的心情。
短短几分钟,伊森便走出房间。
头发梳得油光发亮,穿着一套休闲正装,当然,因为天气的原因,身上是一件卷起衣袖的衬衫。
墨镜,架在头上。
百达翡丽,在手腕发出璀璨的光芒。
黑色皮鞋,锃亮。
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个西装暴徒。
他穿着偏休闲,不是很正式,非常有范。
“该死的。”
没过一会,贾伯穿得非常有格调地走出,他看到伊森时眼睛发亮:“这就是我说的,你个混蛋就应该天天这样穿,把那些碧池都迷死。”
当然,这个格调是他自己认为的。
在伊森看来,这家伙穿着花枝招展,跟孔雀一样。
“百达翡丽?”
贾伯目光一转,落到伊森的手腕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