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律师斯提芬。现在我怀疑你们超市对我的被代理人存在种族歧视、名誉侵权和限制人身自由三种罪行。”律师义正言辞的对超市的经理说道,
“在报警器没有报警的情况下你们就擅自怀疑我的被代理人身上有没付款的商品。究其原因是因为我的被代理人是华人,你们怀疑华人没有付款的能力,这是严重的种族歧视。”
“但是事实上我的被代理人是来自中国西部的一名矿业大亨。公司的市值在数十亿美金,在商业领域有良好的信誉。”
“你的行为也严重侵犯了我的被代理人的名誉,我的被代理人将被他的商业伙伴和顾客认为品德不好。
“所以你们的行为。对我的被代理人在商业领域的声誉和经营,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而且,你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非法限制我的被代理人的人身自由长达三十分钟。”
“我将向得梅因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你们对我的被代理人犯下的种族歧视、名誉侵权和限制自由等罪。并且要求你们对我的被代理人赔付约三千万美金的损失费。”
这律师说的很快,而且非常缜密。
杨光楞住了。
这律师也太能扯了,马上就跟种族歧视和名誉侵权联系到一起了。
要知道种族歧视在米国可都是非常重的罪,轻则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重则可以罚到超市倾家荡产。而且名誉侵权,也被律师也说的有礼有节。
“可是他们身上确实存在没有付钱的商品”超市经理顽固的说道。
“那只是你的主观猜想”律师继续说道“在报警器并没有报警的情况下,即使他们身上真的有未付款的商品。依然不能改变你们对我的被代理人犯下种族歧视、名誉侵权和非法限制自由的这三条罪名。”
米国的法律就是这么的不讲理,是外国人很难理解的。
凭什么你在没有报警器没有报警的情况下。就怀疑我身上有没有付款的商品。就算我身上真的有,依然改变不了你歧视我的罪行。
因为是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首先主观上怀疑了我。
当然,如果报警器响了话,就不存在歧视了。
“你该先去清点一下你超市的商品是不是真的少了”杨光淡淡的说道,此刻他的心里已经大定。
通过律师的一番阐述,杨光明白了米国的法律和国内的不同。
国内碰到这种情况,你只能通过先被超市搜身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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