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存活率一直都很低。
如今大秦逐渐好起来了。
也该是改变一下这个陋习才行了。
在这个时代,女子普遍在12岁的时候就得嫁人。
往往父母在她们刚刚出生的时候就已经给她们定好娃娃亲。
只因为这个时代的人非常的不喜欢女子,认为生女儿是赔钱货。
而且这个时代的女人地位极低,几乎就是没有任何的地位。
三妻四妾也就是这样形成的,只要有钱,娶多少个都可以。
而生儿子却能够给家中带来财富,家里有很多苦活累活需要男孩做。
也因此能够让女儿早一点出嫁,就越能够早一点脱离负担。
这就是古代女子嫁人早的原因。
其次就是很多朝代都是有文明规定的。
每个朝代的律例大小同异。
倘若女子在十五六岁的时候,还待字闺中的话,父母很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轻则也是需要赔钱赔地的。
之所以朝廷会有这样的明律,是因为经常有战乱。
一打仗的话就需要有人上战场,也会伴随着伤亡的现象。
那么众所周知是,一个国家的发展,肯定是离不开人为的劳动力的。
倘若没有人的话,谈何发展呢?
可是男人又不能够生孩子,只有女人才能够生孩子。
所以朝廷就规定女孩子一定要早早的嫁人,才能够早早的生育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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