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美元?
众人当即就是看的一愣。
卧槽。
真的假的啊。
代价这么大?
不就是一款药物么。
怎么感觉都赶上研发火箭了。
“这些仿制药的出现看似是救下了很多病人的命,但归根结底,他们的行为是抄袭,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要知道,印度工厂制仿制格列宁目的可不是真的去拯救那些濒临绝望的病人,而是为了私利,充当中间商赚取差价,只是后续因为陈勇等人的所作所为淡化甚至美化了这一部分,但事实方面却没有任何的变动。”
“他们这样做无异于动摇了整个产业的根基,最终造成的危害甚至会更大!”
“国家之所以设定药品的专利保护期,是为了鼓励这些药品生产企业创新,研发更多治疗各种疾病的特效药,如果国家对假药贩子视而不见,那么势必会损害真药药企的利益。”
“当他们投入如此多的时间和金钱时,不仅不能盈利,还会亏损,试问之后谁还会去研发新药?”
“没有新药,自然就没有仿制药,这是自毁长城,从源头上切断水流的错误做法,因此,对假药贩子们贩卖仿制药的行为,绝对不能姑息。”
“那么,那些买不起正品药的患者该怎么办呢?”
“借用电影里的一句话:‘世界上只有一种病,—种可怜的病.’”
文章最后没有把那两个字点明。
可看过电影的每个人却都无比的清楚。
众人纷纷沉默了。
对方还真不是胡诌。
每一条写的可谓是有理有据。
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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