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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子被递到手边
顾兰时看一眼裴厌才接住。
桌上不过最简单的一饭一菜,米汤熬比较稠,米煮烂了之后自有一番米香,炒春菜清淡,只他尝一口唇边露出个浅撒了盐,
笑,手艺还算不错。
见他动了筷子,没说难吃,
,他拿筷子一菜还没吃,
道:“明天我去打兔子,回来给你炖肉吃。”
顾兰时今天一天精神头都不好,闻言打起精神好
奇问道:“你会打兔子?”
裴厌喝一米汤,说:“我会用弹弓打,山里野兔,转转总能打到一两只。”
他话比平时了,又道:“弹弓看着不弓箭,实则威力不小,打兔子手稍重一半会打,野兔遭了重击就算当时没,过一阵能吓,天又热,放不了久,只能少打一两只,吃着新鲜。”
顾兰时头,他见过村里人在冬天天好时候带狗上山撵兔子逮野味,还有人会用弹弓和弓箭射兔子打鸟。
想起上次裴厌打鸟准头那么好,他道打兔子本事肯不差。
饭虽简单,两个人一起吃倒挺香,太阳落山后,天色逐渐暗下来。
裴厌自知理亏,刷锅洗碗喂猪活全包了,两锅到底方便,煮猪食时候顺便给顾兰时烧了盥洗烫脚干净水。
顾兰时在屋里泡脚,想起昨晚那些羞人事只觉恍惚,里后知后觉咂摸过味,原来这样才是成亲了。
他耳朵有红,想幸好是裴厌。
翻来覆去想这些事实在不妥,他捏捏自己两只发烫耳垂停止回忆,不然一想起裴厌那股子又莽又狠劲,实在有吓人。
月光明亮,他上炕后没有油灯,用被子裹好自己往炕里一滚,手脚一没露出来,打个哈欠就闭上了睛,困到一个字都不想说。
等裴厌拾掇洗漱完进来,天色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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