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中虽有疑惑,仍诚实回答:“读过。”
由于这本书内容太特别,以至于她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可是它除了标题和他们讨论的话题相关以外,她还真想不出来戴瑜这时候提起是什么目的。
读那本书时,戴瑜就觉得很奇幻玄妙,但很不真实——当然这书本来就不是写实的流派,以此诟病,实在是有点鸡蛋里挑骨头。
面容丑陋、嗅觉敏锐的主人公,为了储存少女身上的香味,可以等待数年、可以跋山涉水将其杀害,就如副标题所说,这是“一个谋杀犯的故事”,或者应该再加个定语,“残忍的”。
当初他读时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究竟会有什么香味值得他如此魂牵梦萦,遥远相隔也能闻见,费尽心机也要收藏。
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这与香水产业无关,与薛钰宁身上穿的什么品牌的味道也无关,只关乎她这个人。只要她在周遭摇晃,他就能清晰地嗅到独属于她的那部分气味,精准地定位她正处于哪个角落,这是戴瑜无法逃脱的讯息。它们就像来势凶猛的洪水,堤坝筑得再高,也会被冲垮。
与《香水》不同的是,那个主角爱上的不是人,仅仅是香味;戴瑜是因为爱上人,所以爱上了那股香味。
将气味与爱情相关联,倒更像《恋爱的犀牛》。
身着红色吊带裙的明明,嚼着柠檬味的口香糖,在马路身边戏耍他。从此以后,她就变成他口中的,“柠檬味的明明”。
薛钰宁身上的气味更加复杂,不是单一的某种东西可以指代的,她有她自己的气味。
——是“宁宁味的宁宁”。
戴瑜何尝不知,他的任何伎俩在薛钰宁眼里都是小孩子的把戏,不入流的叁脚猫功夫。他透明得像一张玻璃纸,任何迹象都会被她瞬间看透。但是那又如何,这并不能改变他想去这么做的本质。
也许他会被拒绝,也许他会成功,也许她没过多久就丧失兴趣,将他干脆利落地抛弃——那又如何?
“尽管他知道,为了占有这种香味,他必定要付出即将丧失这香味的高昂代价,但是他觉得先占有而后丧失比起简单地放弃二者更值得追求,因为他在一生中有过放弃,但从未有过占有和丧失。”*
他许久不曾发话,思绪已经不知道游离到哪个太空,可是在薛钰宁面前表现出来的,只是拿过那一张错漏百出的试卷。
然后看着她,依旧沉默。
擅长读人心思的她,定能明白个中意味。
“戴瑜。”薛钰宁坐直身体,再多逃避也是无用功,“你喜欢我,对吗?”
“是。”
他的回答,没有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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