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野小子原来是个美少年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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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夜端起桌上的冷茶喝了一口,道:“吃了,这家客栈的东西太难吃。”

        柳书意:“……那一会儿带你出去吃点好的。”

        明夜一笑:“不急,在此之前,我们是否应该先相互了解一二?”

        柳书意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坦诚一些:“我姓柳,名书意,家父在朝中做个七品的小官,不是什么大户的人家。”

        “原来是个官家小姐,”明夜一只手肘靠在桌上,另一只手伸出手指点了点自己,“我叫明夜,”然后脸上带着自嘲的笑容看了柳书意一眼,“是个禹荒族逃奴。”

        莲歌“呀”了一声,才注意到明夜的眼睛竟是深蓝紫色,若不细看倒是不易察觉。

        在陈国人尽皆知,禹荒族的族人和后代都是世代为奴,不能入良籍的,小姐原来的贴身大丫鬟莺语就是禹荒族和陈国人的混血,哪怕她爹是一方权贵,也没能帮她脱了奴籍。

        明夜是个逃奴,柳书意若是收留他,哪日被原主人发现了找上门来,很可能会有极大的麻烦,明夜也心知肚明,他就想看看柳书意知道此事还敢不敢留下他。

        柳书意倒没放在心上,明夜敢逃,就有把握不被找到,前世里他的主人也确实没有出现过,她有些意味深长的道:“奴隶也能养出这么好的身手,实在难得。”

        明夜讽刺一笑:“我的主子喜欢看人兽斗,身手不好,怎么活的下来。”

        柳书意不置可否,她知道明夜武功极高,只是一直以为是大燕皇帝派人教的他,但现在才不过十六岁的年龄就能杀人如切菜,他的身份b自己想的还要神秘。

        旁边莲歌好奇的问道:“人兽斗是什么?”

        明夜瞥她一眼:“人兽斗,就是把人和饿了几天的猛兽关到一个笼子里,你赢了你就活,你输了就被吃掉。”

        莲歌“啊”的一声捂住了嘴。

        拿奴隶做这种事,在律法里是不被允许的,但主人的身份若是够权贵,就没有人能管得了他,前世里大燕皇帝统一了陈国后,就明令禁止了这种私下里的荒诞行为,他手腕铁血,无人敢艳奉y违,还将禹荒族的奴隶们都放为良籍,若不是这样,楚花楹也做不了锦王的王妃。

        “还有一种玩法,叫人兽交,”明夜还在说,脸上笑的恶意,“就是将奴隶绑在地上,牵来发情的猛兽c他们,奴隶男女皆可,据说男人玩起来还带劲一些,不容易被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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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前面几章的一些错别字和病句进行了修正,剧情没有变动,看过的小可爱们可以不用看啦,就是不知道我更改前面的会不会有提示?

        最近加班忙,更新速度会慢一些,抱歉啦!.18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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