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不知何时静了下来,少年穿着卡其色的皮夹正在弹奏吉他,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来回扫动,她看不清那人的五官,只觉他右耳的耳钉十分闪眼。
合唱比赛的时候,余应晚就常常被那颗耳钉闪瞎。
台上的人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目光,抬起脸,朝她微微一笑,帅气迷人。
原谅我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怕有一天会跌倒
背弃了理想
谁人都可以
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
都说的歌最适合吉他,小提琴太轻柔,钢琴太亮丽,挥洒青春汗水里的肆意疯狂,不需要多么娴熟的技巧,只需要一颗滚烫而又鲜活的心。
人人都可以。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老去,可每个人都年轻过。
气氛太好,灯光也合适,就连温度,都是最适宜的18c,有风拂过她的脸颊,丝丝凉意。
余应晚慢慢的,跟着唱了起来。
一曲完毕。
沉郁然当众走下舞台,将手中的吉他递到她面前,他勾起嘴角,少年的声音总是清澈如水,不含一丝杂质。
他说:“余应晚,跟我在一起吧。”
天之骄子大多是这样的,追一个姑娘,从来不会认真表白,想要什么就去拿,拿不到就强迫。
余应晚也笑,她想到了何景梧。
何景梧真是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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