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54生了生了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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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他怎么样?”

        “现在看来没有问题,应该是个健康的孩子。”

        能看得见的都和正常无异,看不见的,诸如智力、脑子、脏器功能等,这些还有待观察。不过,约翰倾向于他没有大碍,因为他实在长得漂亮,哭过以后平静下来的样子也不像有什么隐疾在身。

        “那就好。”

        安格斯轻轻碰了一下婴儿吹弹可破的脸颊,越看越觉得他像郗良。

        梵妮在一旁默默看了看安格斯,再看一看婴儿的脸,又看了看安格斯,横看竖看,上看下看,不管怎么看,她都在小婴儿脸上看不出安格斯的模样。

        “他要叫什么?”约翰问。

        安格斯沉y道:“叫安格斯?”

        约翰脸色一僵,“他……也叫安格斯?”

        安格斯就知道约翰又不相信自己了,婴儿的头刚出来时,他看见约翰盯着婴儿的黑发,神色变得凝重。

        显然是又疑神疑鬼觉得孩子是未婚夫的。

        “约翰,他是我的儿子,叫安格斯没什么不好。”安格斯自顾自说道,“等良醒了,再让良给他取个汉名。”

        梵妮咬咬唇,忍不住插嘴道:“安格斯,为什么还要给他取名安格斯啊?”

        安格斯,这个名字曾经响彻安魂会,辉煌多年,尊贵多年,后来仍成过眼云烟,一度成为安魂会的禁忌。这个名字之所以重新出现在安魂会,出现在一个私生子身上,是私生子的祖父艾维斯四世命名的。艾维斯四世生前极其不喜欢这个孙子,给他取名安格斯,用以羞辱自己曾经的劲敌安格斯。

        据说,安格斯交给约翰·哈特利抚养后,艾维斯四世弄了一条病狗,也取名叫安格斯,没多久,病狗安格斯就死了。再蠢再笨的人都知道这是命令,要废物哈特利把私生子弄死。偏偏废物哈特利突然间就不废物了,把一个没父亲疼没母亲爱的婴儿养得白白胖胖,聪明伶俐。

        尽管如此,冠上安格斯这个名字还是一种羞辱。

        安格斯却重复道:“叫安格斯没什么不好的。”

        梵妮不解,只听约翰轻轻叹息一声,“可惜他没有遗传你的头发。”

        安格斯挑眉道:“你还有机会找几个身心健康的女人爬上法——”

        约翰及时截住他的混账话,“够了,我不想听你这个建议。”

        梵妮一头雾水,蓦地想起来屋外的人,连忙开门溜出去。众人一看见梵妮,立刻来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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