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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奄奄一息的余风心中一喜。啊,这…这是来人了!

        一驾六辔马车停在余风跟前,余风刚要睁眼便又闭上了。他紧闭着双眼不肯睁开,“我死了!?怎么好像看到神仙了?那马车怎么还会发光?我怎么死了?饿死了?怎么死在这个鬼地方?不管了,不承认就是了。睡一觉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余风想着,车队里来了个人。那人走过来,蹲在余风身边,一边叫唤一边推着地上的死物。“诶,小兄弟,醒醒。别挡道了。”

        那人手劲儿惊人,摇得余风眼前的金星颠鸾倒凤。

        余风咪着眼,看到来人身着绣猛虎,镶宝玉的武袍,眉眼间尽是雄姿英发的气势。而他身后的车队更是不一般。四匹宝马膘肥体壮,通体发红,项间坠着宝石朱缨璎珞;马车车身由金线龙凤刺绣的锦缎包裹,嵌金镶玉的窗牖被玛瑙珠帘遮挡着;车后跟着数十名侍卫,家奴,丫头人等,皆是昳丽不凡。总之,一眼望过,是非富即贵无疑了。

        这么说,是遇到贵人了。

        “我…好…饿”,苟延残喘的余风暗暗下了结论,生生喊出了一句话后又晕厥了。

        “王爷,这……”

        “也没多远了,先拖回府上再做决议。赶路要紧。”说完便放下了帘子。

        一路风尘仆仆,终于到了九溪城。城主伍若林安排了一个五进的合院,装潢气派,视野也开阔,用来做晗王府亦是足够的。

        余风一直迷迷糊糊的,下了车,被人抬进王府时,稍睁了眼又险些被回廊垂挂着装饰的宝石闪了眼。饶是他曾也是个富二代,什么水晶钻石这些带点闪的石头没见过,但今天被闪瞎了这么多次,是真的很意外了。难道是饿极了就会产生如此之强烈的视觉效应吗?余风无言,只得把眼睛闭好。

        昏睡时,余风感觉被人灌了几口滚烫的皮蛋瘦肉粥,烫得嗓子眼儿发疼,顿时惊起哇哇乱叫。那伺候的丫头被这一闹,倒像是她受了天大的委屈,碗摔在了地上,抽出衣襟的丝绢便掩着脸跑了出去。

        这都什么事儿。

        余风勉强下床,一脚就踩在了刚被打翻的皮蛋瘦肉粥上,还是滚烫滚烫的。

        “嘶”,余风猛地抬起脚,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真他么都是什么事儿。

        余风摸索着,给自己倒了杯茶水。他漱了漱口,左右看了下,似乎没有什么器皿能承接他的一口津涎,于是他又捡起刚摔在地上还完好的盛着皮蛋瘦肉粥的碗。

        说起来,余风是很讨厌皮蛋的。

        余风从小生在豪门,父母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在事业上混得风生水起,也忙得热火朝天,大哥也早已外出求学。平日都是阿姨和管家照顾他。

        余风小时候闷闷的,不似别的小孩爱闹,也不大喜欢说话,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从来都不说出口。

        有一次,管家回乡探亲回来,带了一整箱的皮蛋,说是家里做的,好吃得很。于是,从这时候开始,余府的每一顿饭都有了皮蛋的身影儿,什么皮蛋瘦肉粥,凉拌皮蛋,豆腐拌皮蛋,辣椒皮蛋,只要是皮蛋,余府的厨子都能做出花样来。

        一直到余风吃到铅中毒,余府就再也没见过皮蛋了。

        余风倚坐在床上,手里把玩着床帘边装饰的珠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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