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吗!?一听到这句话,法庭像炸开的锅,台下的记者无不窃窃私语起来。
我想外面等着开下个庭的群众要是听到裡面的鼓譟声,搞不好会以为被告是
马英九前总统,不然怎么会声势如此浩大。
「别胡闹。」
审判长今天次敲了法槌,法槌原本只在宣示法庭之开闭及指挥诉讼时用
,没想到我次开庭就亲眼看到因为太吵被法官敲法槌示意肃静的场景。
其实让吴美愉忍受我超出正常诘问范围的羞辱,还有当众表演性交的姿势就
已经达到我的目的了,我觉得这样已经够羞耻,没想到她大概是觉得再不想办法
博个面,自己不但有可能入狱被关,更会丧失一举成名的机会,所以才玩这么
大。
「为什么性交是胡闹,说话不是胡闹?」
我问道。
「刑法没有禁止性交,只禁止使用不正手段和6岁以下对象的性交,就像
我们吃饭睡觉说话一样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如果证人认为这样有助于釐清桉情
,当众性交有何不可?」
我问审判长。
「当众性交有妨害风化的疑虑!」
陪席法官振振有词地反驳。
「我想,今天来这个法庭的诸位,都是为了追求真相和关心社会正义才出现
在这裡,会有人因为证人的举止而达到刑法所谓足以满足性慾的妨害风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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