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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你才二十九!”

        老板用新学的中文跟他交流,虽然声调不能掌控得很好,但日常的词汇并没有问题。

        谈毓书笑了笑,“心老。”

        拿着自己最后一份设计图,规规矩矩放在文件夹里,递过去,“在中国,人们分别的时候会送礼物留念,这是我给你的礼物。”

        老板接过文件夹,没有立即拆开,压抑着欣喜,不确定地试探着问:“是......‘梧桐树’吗?”

        谈毓书点头,“但愿你会喜欢。”

        “我对它岂止是喜欢!”

        老板讶异之余,也随之失落,“所以你用这么贵重的礼物辞职,是下定决心,一定要回去了吗?”

        谈毓书对着窗外的阳光发愣,“是,那里的梧桐应该长新叶子了。”

        侧眼看了一下老板手里的文件夹,解释道:

        “我说的是树,不是图纸。”

        他最爱梧桐,觉得它无与伦比的浪漫,不管夙夜春秋。

        在斑驳的树影下穿过,仿佛踩着通往城堡的红地毯一样,连肩上的阳光也是温柔的。在那里,他可以席地坐在路边,对着一片梧桐落叶上的纹路发呆发整个下午。

        在国外呆久了,人就变得比较念旧,看到丁点儿能勾起记忆的东西都欣喜若狂。

        有人说,回得去的是家乡,回不去的是故乡。

        在心底深处,他不愿把市这座梦幻的城市跟故乡划等号。

        一路踩着单车骑过街边的店铺,挨着挨着数,有几家是十年前就已经有了,他还依稀记得。但是毕竟时间遥远,大多数也都翻修成精简的样子,招牌醒目。

        拐进一条单行道,谈毓书十分欢喜。这条路还跟以前一样,仍旧是窄窄的有些破旧,只能同时过两辆车。大概年代久了,泊油路上也出现许多裂痕,政府就把街道的一半围起来修葺。故而,这几天只能过一辆。到高峰期的时候,总是堵得不像话。

        交通灯跳到黄灯,谈毓书就握刹车停下。刚回国,很多东西还生疏地没有从记忆里解封,所以他处处都很谨慎,像第一次单独过马路的小学生。

        只是他谨慎了,却有人不谨慎。

        刚停下,脚还没踩到地面,一辆私家车就从后面撞上他。那车主想抢黄灯,趁着最后三秒钟挤过去,后视镜直接撞到谈毓书的手臂,致使他重心一个不稳,摔了下去。

        “哎!”

        电光火石之间,额头撞到人行道的台阶,牛仔裤的膝盖也破了洞。谈毓书痛呼了一声,膝盖像火烤一样,一时间不能站起来。

        那辆私家车还算有点担当,没有以光速逃逸,仅仅以火速逃逸。但跑出去一百米,大概是副驾驶的女人把车主骂了个狗血淋头,又灰溜溜地倒回来。

        “小伙子,你还好吧!”车主是一个中年大叔,满脸涨红,比谈毓书还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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