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啊……”冯翊真长叹一口气,“我命不久矣啊。”
康庄道,“徒徒在你的灵境里吗?”
“在。”
康庄道,“如果实在不行,就只能让徒徒,或者让成祈使用卜灵修的灵根碎片,带我们离开这里了。”
“只能这样了。但我就是怕强行离开,黄沙城城主以后会不欢迎我们。”
“总比死在这儿好。”
“也是。”冯翊真抬起头,才发现站在一旁的康庄,手里拿着一本书,“你手里是什么书?哪来的?”
“这不是书。”康庄把东西递给他,“这是之前住在这儿的一家三口,他们有个孩子,这是孩子留下的日记本。”
冯翊真接过来随手翻开看了一眼,发现是英文。
冯翊真感觉自己被嘲笑了。
不过好在毕竟是小孩子,用的单词并不复杂,而且配了很多自己画的简笔画,冯翊真倒是能勉强看得懂。
“我的名字叫查理,今年五岁了。我最喜欢的是爸爸妈妈,其次喜欢的是爷爷奶奶。”
冯翊真轻轻念着孩子的日记,被稚嫩的言语逗笑了,“这孩子还挺可爱的。”
“我只有一只胳膊一个手,也只有一条腿,我和别人不一样。妈妈说,因为我是上帝最喜欢的孩子,上帝太喜欢我了,就留下了我的一只胳膊和一条腿,用来纪念我陪伴他的快乐日子。”
冯翊真叹了口气,“这孩子是个残疾啊。”
康庄道,“我看后面的日记,猜测可能是他出了车祸或者是得了什么病导致的身体残疾,父母为了给他治病,花光了钱,欠了很多债,好像还借了类似于黑手党一类的组织的高利贷,不得已逃到了黄沙城避难。”
“要是黄沙城城主真的能替他们解决这些事情,也不失为做了件好事。”
冯翊真看不了这种用天真的笔法描绘的残酷现实,合上了本子,“希望他们离开这里后,能过得幸福。”
“但愿如此。”
——
聂烽宁坐在院子里,四周无人,只有他旁边,趴着一个尚未化作人形的妖怪。
这妖怪圆滚滚,皮毛是银色的,又厚又长,黑色鼻子,嘴巴藏在皮毛之下,此刻正闭着眼睛打盹。
突然,这妖怪睁开了眼睛,鼻子耸动,显然是闻到了什么东西。他站起身来,竟然有半人多高,只是因为圆滚滚的,一时找不到腿在哪。
“怎么了月月?你闻到日日的味道了?”
这个叫月月的妖怪呜咽了两声,似控诉又似哀求。
“现在还不行。”聂烽宁道,“会打草惊蛇的。”
月月泄气的趴了下去,大概是觉得生气,给自己转了个身子,用屁股对着聂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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