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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换了个工作,每天拼了命干活,希望尽早得到上司的赏识。我和她说,我们会有钱的,只要给我一点时间。可是她呢,她开始公然应其他男人的邀约,甚至彻夜不归。直到有一天,她和我说,有一个赚钱的机会,问我去不去,”男人说到这里猛地攥紧了玻璃杯砸下去,整张桌子都在微微震颤,“我当时一定是被气昏了,才答应下来。”

        林宪明伸出手,在昏黄灯光下打量着刚做好不久的指甲,淡淡开口:“去黑市上接私活?”

        “他们给我吃了大麻,”男人的目光近乎崩溃,“然后逼着我去赌场,给那些大客人当眼线。”

        这女人够狠的。青年透过指缝看那人,心想。

        “原本我以为我活不下去,”男人不知想到了什么,竟然痴傻地笑起来,笑得眼角堆起皱纹,皱纹里有隐隐水光,“但就是那种绝望,才能激发出一些潜藏的本能。我发现我在赌场上竟然运气不错,有些不是靠运气的游戏我也能算出个七七八八。我开始赢钱,从最低级的眼线,一步步爬上来,现在我有钱了,哈哈,我有钱了!”

        牛杂锅里的汤汁越来越少,煮到后面已然有些干涸。韭菜软趴趴摊在正中间,下面放着早已炖烂的肉,有气无力地向上翻滚着。男人突然向前倾身,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腕。他的袖口蹭在汤汁里,瞬间浸满油污。林宪明目光一凛,当即就要抽回手,抬眼间却在那人眼中看到了濒临爆发的怒火与异于常人的兴奋。

        “杀了她,给我杀了她。”

        第四章

        马场对着家里唯一的镜子,试了三套西装,打了五条领带。林宪明半靠半躺在沙发上玩游戏,玩到关键时刻就坐起来,双腿向两侧分开,脚心抵在一起。

        “林林,你觉得哪一件好看?”有人兴致勃勃地问。

        “哪一件都不好看。”有人兴致缺缺地答。

        “可我觉得都很好看啊,”马场侧过身,看了看镜子,又理了一下头发,平时吊儿郎当的穷酸侦探瞬间变成了西装革履面容英俊的成功一族,他回头看了一眼屋里的另一个人,语调顿时抬高了几度,“啊啊,你根本就没有在看我。”

        金发青年手指按得飞快,态度极其敷衍:“看了,看了。”

        游戏到了最紧要的关头,仅剩半条命的主人公终于见到了最终b,青年不禁抿起嘴,倾注了全身的注意力。他长长的头发扎了个马尾,栓在脑后,衣服还是平日的那一套,白色圆领衬衣加上绛紫色蝴蝶结,红色短裙配上黑色大腿袜。只是在家时穿得没那么规整,此刻的动作又相当豪迈。男人换好了衣服,三两步走到他面前,一只手故意按在两腿中间的那块地方。沙发称重登时增加不少,苦兮兮“咯吱”一声响,游戏里半条血的虚拟角色来不及躲开一个大招,r。

        金发青年这才收回目光,一抬头发现两个人靠得有点近。

        几公分外,男人一张脸相当英俊。他穿着定制的一整套西服,打着价格不菲的领带,保持着一个相当暧昧的姿势,按在沙发上的手指有力而漂亮,要是再往边上挪一点,大概能碰到对方大腿内侧的肌肤。空气里有弱音若无的男士香水的味道,他棕色的瞳仁剔透却专注,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面前的青年。林宪明的睫毛很长,眼尾天生微微上挑,他灰褐色的眼睛并没有过多的情绪,只是静静地盯着那张近在咫尺的脸,等他的下文。

        果然不出两秒钟,这个上流精英一般的帅哥就操着一口九州方言一本正经地说:“我现在要去见你的委托人,我的目标。他们两个之间绝对有一个人在说谎,你猜是哪一个?”

        金发青年用鼻子哼了一声:“我怎么知道。”

        “不过无所谓谁说谎,”他扔开游戏机,也没有起来的打算,就那么顺势仰靠在沙发里,露出精致的喉结,细软的发梢压在明太子抱枕上,“你找到了人就有钱,我杀了人也有钱。所以只需要你先找到那个男的,让这个女的知道以后,我再杀了她就可以。”

        林宪明比划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却被对方轻轻捉住手腕。马场低头在他手腕内侧嗅了嗅,惊讶道:“你怎么又换香水了?昨天不是才换过吗?”

        青年再好的耐心也快被磨尽了,他用膝盖撞了撞对方的腿:“没有换,昨天也没有换,是上周换的。以及你再不走,那位‘寻夫心切’的女士可能就又要找上门了。拿了钱就要替人办事,你找到了人我好动手。”

        男人撇撇嘴,这才站起来,最后照了一下镜子,刚迈出两步又退回来:“那我晚上回来的时候给你带福屋的明太子。”

        “说过多少次了没有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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