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17.8岁,眼看着成年了。
我说我要跟他做/爱,他不乐意,说搞未成年人是犯罪。
我从地摊儿上买了本什么法律的小册子,上头写的是不能搞14周岁以下的少女,我说,一来我不是少女,二来我早就过了14周岁。
但他还是不乐意,说是非要等到我满18周岁。
后来我才知道,他压根儿不想跟我搞,因为他不是同性恋,和我好只是觉得刺激。
再后来,他死了。
不是做多了白日梦活活儿被自己日死的,也不是做多了亏心事出门被车撞死的。
他吃药吃死了。
1991年的时候窦唯退了黑豹后组了个做梦乐队,做梦的吉他手吴珂,就那个挺帅的小伙子,服用过多曲马多,去世了。
当然了,官方是这么说的,具体是不是这么回事儿,我哪儿知道。
就当是吧。
说来也真是巧,我这个搞“摇滚”不搞我的初恋也是这么死的。
我没看见他的尸体,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哪天死的,也不知道他死的时候什么样,面目扭曲还是怡然自得,我都不知道。只是连续好几天在后海都没见着他,再看见他兄弟的时候,他兄弟说:“段锦,以后你也甭来了,那丫的死了。”
死了。
死了好。
我当时想的是,他死了,就算不搞我,也搞不了别人了,当是为我守身如玉了。
我那会儿可能有点儿不太正常,知道他死了的那天蹲在路边吃了三根冰棍儿,然后跟他那个五音不全的兄弟一起唱了《无地自容》。
再然后我就走了。
回家哭了一通,偷着抽了我爸的烟,挨了一顿打,把他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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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最健忘的动物,这一点在十几岁的我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我把初恋忘得很快,快到仿佛生命中从来没出现过这样一个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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