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拍照然后挂在了网上出租,自己找了个地方,搬了出去。
我搬家那天方白林才开始有些退烧,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问我这是要干嘛。
我当时说的话让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痛快。
我说:“哦,对了,忘了跟你说,下周我婚礼。”
我大概永远忘不了他听见我说这句话时的表情,像是活活吞了十只苍蝇。
他问我怎么回事,我没理他。
等到屋子里的东西搬得差不多了,我跟方白林说:“麻烦你回家吧,我这房子要有新的住户了。”
他拖着我不让我走,非要让我给他解释解释。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
他这个人真的很可笑。
如果是平时我们俩打架的话可能势均力敌,但当时他病还没全好,他打不过我。
最后的结果就是我打掉了他的一颗牙,然后把他拖出去,锁好门,我也走了。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再见过方白林,他这个人就好像真的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我变回了一个人。
那种感觉我应该怎么形容呢?
或许方白林真的可以算是我真心爱过的第一个人,毕竟我遇见他的时候已经是成年人,知道爱情是个什么东西,什么样的感情才能被称之为爱情。
再加上方白林给我的刺激实在太大了,所以,我真的很难忘记他。
只不过,每次想到他的时候,唯一的感觉就是恶心。
让我很烦的是,我想起他的频率很高,这导致我几乎每天都会很想吐。
食欲不振,精神萎靡,我不知道这究竟应该说是方白林害了我,还是爱情害了我。
那个时候,我开始疯狂地抽烟喝酒,下了班不回家,去酒吧喝个烂醉再回去。
但我再没跟男人做过爱,当然,女人也没有。
我像是突然得了一种病,一种排斥任何亲密接触的病。
在酒吧里,经常有人来搭讪,我正倍受情感的折磨,时常想着找个人发泄一下,可我没办法,我的身体不允许我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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