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无表情地经历了以上心理活动。
下了飞机,我呼吸着皇城的空气,突然觉得就连雾霾都是那么的亲切。毋庸置疑,我失忆之前肯定在这里生活过,并且生活的不错。
方凛的行李不多,只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几套换洗的衣物,我更是什么都没有,一星期里换的衣服都是方凛的,意外的合身。
所以我们并没有把行李先放回方凛家中,而是直接奔向理发店,我把红毛染回了黑色,方凛把头发染成了红色。
方凛对着镜子频频称赞自己,顺带劝我把头发再染成红色,我装作没听到他说了什么。
“我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原来我也能这么帅,简直帅出了水平。离焰你干嘛把头发染黑了啊,红的多好看。”
方凛在带我回家的路上一直对我说着这句话,隐约给我一种劝青楼头牌接客的感觉。
我觉得我失忆前一定是个很丧病的人,一点节操都没有,才会想出这种比喻来。
方凛并不是独自居住,而是和父母。我觉得这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说不出他为什么给我这种感觉。
父母对我特别热情,显然是把我当成了方凛,还不停对方凛说,“你和阿凛长得真像,当我们干儿子吧。”
“好的爸妈,那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儿子了。”我毫无抗拒地说道。
“爸,妈,我才是方凛……”方凛说道。
当时我就觉得这家子人真有趣,跟我爸妈似的。
卧槽我爸妈是谁啊,卧槽我想不起来啊,卧槽我忘了啊。
从那时我开始期待着恢复记忆,起码我得想起我爸妈来,然后告诉他们我活得好好的,你们别担心。
方凛家中并不大,两室一厅,方凛留我过夜只能和我睡在一起。因为我并不想睡沙发,没错,寄人篱下还这么叼,失忆了还这么叼。
当天夜里,我以梦境的形式接收了失去记忆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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